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居某与翟某五合伙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8-06 访问量:
时间:2019年08月06日
地点:大屯法庭
案件名称:居某与翟某五合伙纠纷案
法官:李林
案情简介:原告替被告垫付工程款37万元,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被告返还,被告到期未返还,原告诉至法院。
参加代表:张宜和、蒋正亭、汪亿、庄岩、王怀玉、吴琦、常行军、崔景建、陈延苏、刘伟、吕中中
时间:2019年08月06日
地点:大屯法庭
案件名称:居某与翟某五合伙纠纷案
法官:李林
案情简介:原告替被告垫付工程款37万元,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被告返还,被告到期未返还,原告诉至法院。
参加代表:张宜和、蒋正亭、汪亿、庄岩、王怀玉、吴琦、常行军、崔景建、陈延苏、刘伟、吕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