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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6-02 访问量: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沛县农业部门以这次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契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努力探索农村承包管理工作新举措。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加强农业部门培训工作。
把《农村土地承包法》列入农业部门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在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培养一批精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业务骨干。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掌握法律的各项规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以此次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条文和有关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着重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精神实质。运用广播、报纸、微信等媒体对法律进行宣传,使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能熟悉法律,正确运用法律,依法维护正当的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
(三)注意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
为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农经部门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加强法律宣传贯彻情况的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妥善处理,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确保法律顺利实施。坚持从沛县实际出发,针对问题,通过试点,抓紧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并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
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情况
以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为原则,为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一)加快确权颁证成果转化。继续做好土地确权颁证验收工作,确保证书到户率、内容准确率、档案归档率。加快数据库建设进程,搭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为确权成果应用奠定基础。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效维护各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县级成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对农民群众中存在的土地权属争议,包括土地所有、使用、经营、承包等各类纠纷进行仲裁,要明确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仲裁,保证仲裁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二)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
1、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立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并在各镇(街道)设立17个分理处,村级设立50个产权交易服务站,全部纳入省委农工办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县、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的全覆盖。健全市场运行规范,提高服务水平,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抵押融资等服务。加强流转合同管理,引导流转双方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经产权交易中流转的土地还需到农工办登记备案,并颁发土地经营权证,这样流入方的经营权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才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2、完善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培育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并制定农地经营权、地上设施设备(附着物)交易指导价格,建立专业的价值评估参考体系。作为配套制度,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用房所有权、农业设施所有权、水域养殖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并建立农地经营权、地上设施设备(附着物)的抵押登记制度,真正满足规模经营业主的大额融资需求,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
(三)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土地规模流转县财政出资2000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放大10-20倍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争取2017年放款突破2亿元,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资金困难,助推农业发展。出台相关文件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对象、支持方式、补偿原则、补偿比例、补偿范围等进行详细规定。风险补偿基金委托县委农工办管理,专项用于补偿分担抵押物处置期间农户权益保障及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追偿后不足以弥补本金损失的贷款部分风险。鼓励农户和流转土地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订立借款合同时,并将受益人变更为贷款银行。
三、当前《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过程中(主要是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够规范。部分农户土地流转采用口头协议,没有签订流转合同,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承包双方遇到利益冲突时,相互间往往就容易产生纠纷。
(二)农民观念转变不够。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心存疑虑。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不断深化对土地流转重大意义的认识。没有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农民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新不起来。
(二)把握政策,坚持土地流转原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农村实际,推动土地流转有序进行。切不可搞行政干预、强行推进。
(三)严格程序,规范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注重把握两点:第一要严格土地流程序。二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双方当事人依据承包合同,协商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三是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农经中心申请合同备案。四是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及时申请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或注销、换发等手续。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