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王芳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4-23 访问量:
时间:2020年4月23日
地点:沛县刑事审判庭
案件名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官: 朱杰
公诉人:吴青松
辩护人:彭昆明
案情简介: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王芳芳购买的食用酒精勾兑纯净水的方式,生产浓度为50%左右的酒精,用于冒充75%医用消毒酒精,并提供“蓝天”牌75%医用消毒酒精虚假商标标签,获取不当得利。
参加代表:陈萍、蒋正亭、顾伟群、汪亿、尹茂雷、孙焱、杜广仁、王丰田、王希领、孙军、李兆洪、袁守克、宋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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