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张作仁财产损坏赔偿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11-28 访问量:
时间:2019年11月28日
地点:沛县民事审判庭
案件名称:财产损坏赔偿纠纷
法官:王为景
案情简介:被告张永飞在1991年抢占原告种植使用中的土地,并抢收原告种的十亩棉花,西瓜和一亩豆子,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返回土地及所收庄稼欠款,被告不予理会。
参加代表:陈萍、蒋正亭、顾伟群、汪亿、尹茂雷、孙焱、王中玉、王益安、王家法、吕夫梅、李慧敏、张凤华、郝敬高、贾振国、郭振平、龚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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