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户传龙危险驾驶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7-15 访问量:
时间:2020年7月15日
地点:看守所法庭
案件名称:危险驾驶罪
法官:
案情简介:经检察机关查明:2019年5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户传龙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沛县大王庄警务室处时,被沛县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4mg/100m1,遂抽血待检。经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告人户传龙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7. 0mg/100ml血。被告人户传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参加代表:陈萍、汪亿、尹茂雷、顾伟群、张宜和、徐兴旺、解庆国、刘福建、袁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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