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蒋海南、侯静借款合同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8-27 访问量:
时间:2020年8月27日
执行地点:沛县紫荆花园小区
案件名称:借款合同纠纷
法官:孙毅
案情简介:2018年4月12日,蒋海南、侯静夫妇因经营建设工程需周转资金,便与李昌福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将位于紫荆花园小区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向李昌福借款50万元,约定定期偿还。合同到期后,蒋海南、侯静夫妇并未偿还借款,经李昌福催要后,仍拒不偿还,后李昌福起诉至沛县法院,沛县法院作出(2019)苏0322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判决蒋海南、侯静夫妇夫妇还款,且李昌福享有对二人紫荆花园小区房产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因蒋海南、侯静夫妇仍不愿履行偿还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组织蒋海南、侯静与李昌福进行调解,后蒋海南、侯静二人同意将紫荆花园房产以6000元/平方价格出让给李昌福,用来抵偿债务。房屋交付阶段,蒋海南、侯静二人反悔,拒不迁出。为了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沛县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清空。
参加代表:陈萍、汪亿、尹茂雷、孙焱、席凤刚、杨伟、姜朝营、单广东、姜礼状、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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