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7-21 访问量:
时间:7月21日上午9:30
地点:魏庙人民法庭
案号:(2022)苏0322民初4999号
案件名称:买卖合同纠纷
审判员:袁航
书记员:冯娟
原告:徐州亿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沛县某某商贸城一期17号楼新多防盗门店。法定代表人:丁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明,江苏时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1:江苏天玺源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沛县某某镇凯旋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经理。
被告2:王某某,女,住沛县某某镇凯旋路2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尹彬,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2020年6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炉渣销售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徐州亿源贸易有限公司从被告江苏天玺源物资有限公司处购买炉渣,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从中煤新热电厂购买4车炉渣。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付保证金10万元,预付款20万元。但被告一直没有通知原告提货,后经多次催促亦未履行合同。为此,原告方多次要求被告返还保证金及货款,被告一拖再拖,至今没有返还。合同约定,被告每天提供四车货物,如未能提供赔偿违约金每车5000元。为此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江苏天玺源物资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徐州亿源贸易有限公司合同定金10万元及货款20万元,合计30万元,违约金140000元,赔偿损失64110元,合计:50411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参加代表:朱广科 张秋红 史效强 郑茂栋 黄中纲 孙松青 张赞 张斌 张理想 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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