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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府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07-07 访问量:

——2023年7月5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和经济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68日,梅良杰副主任带领财经委员会委员到县审计局调研县政府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委员们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形成报告如下:

一、2022度沛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1.20亿元,支出总计136.39亿元,结转下年4.81亿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7.85 亿元,支出总计97.81亿元,结转下年0.04亿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09亿元,支出总计2.04亿元,结转下年0.05亿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1.37亿元,支出总计17.9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4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5.73亿元

2022年,县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预算指标3.06亿元未细化到具体的预算执行单位。

2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2022年度预算支出为185.63亿元,其中12月份支出51.12亿元,占全年支出的27.54%

3预算收入6.11亿元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入库。

4滞留在统管账面1.73亿元未拨付安排使用。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2年沛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对全县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分析,选取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沛县交通运输局等8个部门进行了重点审计,主要问题如下:

1)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存在问题。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未能充分论证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进度,部分建设项目的工程款未达到计划拨付节点,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未能使用;1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与明细账不符,决算草案中反映的3个项目支出497.68万元未在项目支出明细账中反映。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2个部门用项目资金弥补基本支出115.81万元;2个部门在项目之间调剂支出399.69万元;1个部门未及时下拨所属单位经费36.99万元;2个部门预算支出未按批复执行,超支维护费26.11万元;2个部门未按预算执行,项目剩余资金620.34万元被财政收回。

3)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存在问题。1个部门房屋租金收入67.50万元收取不及时;2个部门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08.49万元;1个部门实施的2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277.44万元;1个部门车辆租赁不规范,4次车辆租赁期限均超过三个月;8个部门自有银行账户支付代扣代缴以外的经费支出1255.38万元。

3.部门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城管局2021—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等情况,审计发现:

1)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方面。城市垃圾处理费征管制度不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征收单纯依靠自主申报缴纳,缺少制约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覆盖面较低;城市垃圾处理费征管工作机制不健全,与税务部门间的信息传递机制尚未建立。

2资产管理方面。未按规定核算软件开发无形资产20万元;部分资产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部分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未经财政审批或无评估报告。

(二)专项审计情况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情况

20196月至202212月县城管局共组织征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电梯消防专项资金等5项资金收入共计4.67亿元,20192022年支出合计717.31万元,20192022年收支相抵结余4.60亿元。至2022年底账面反映滚存结余7.51亿元。审计发现:

个人应交未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95.10万元;7个小区的建设单位应交未交电梯消防专项维修资金2304.95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核算体系不健全,未建立分户分账、统筹分账,专项分账建立不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不准确;未按规定选择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维修资金利息收入2788.45万元未按规定政策分配至业主分户账、统筹分户账内;维修资金利息收入长期挂账464.84万元;维修资金申请审批不及时;超标准安排物管机构管理费用323.89万元;未按规定制定合理的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方案。

2.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12022年收到省补助沛县特色风貌塑造专项资金3050万元,涉及沛县徐沛运河郊野公园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审计发现:

沛县徐沛运河郊野公园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价;2021年度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奖补项目开工时间不符合要求;沛县体育中心特色建筑项目未按照申报计划开工建设。

3.残疾人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2年残疾人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民政局负责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县残联负责的残疾人之家托养服务补贴及就业补贴支出情况审计发现:

4名已迁出残疾人、4名残疾证过期人员多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0.66万元、多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17万元。

4.殡葬管理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沛县20202022年殡葬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殡葬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建设、殡葬服务管理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

1)殡葬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建设方面。审计抽查发现,12人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1.20万元;违规审批在河流、堤坝、公路两侧建设殡葬设施;违规建设占地面积超标准墓穴;未推动政府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殡葬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未达标。

2)殡葬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审计抽查发现,村级公益性公墓墓穴销售收入未入账4.38万元,收入入账不及时139.74万元,坐收坐支公墓收入9.76万元,部分公墓由个人经营,部分墓穴对辖区外村民销售,公墓维修基金未实行专账管理;殡仪馆违规收取设备等采购质量保证金72.35万元,部分工程、货物无预算采购;经营性公墓部分墓穴超备案价销售,部分墓穴违规预售。

3)殡葬服务管理方面。殡葬服务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殡葬业务信息建设水平未达标。

4)丧事活动管理和监督检查方面。未能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殡仪车辆及殡葬用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殡仪馆未在官网、在线平台等网站公布收费标准。

(三)重点工程审计情况

2022年度实施了47项县重点工程跟踪审计、4项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了118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总送审金额68.32亿元,审定金额60.35亿元,审减金额7.97亿元,平均审减率11.67%;对沛县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沛县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共计88个,其中城建重点工程80个,民生实事工程8个。审计发现,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等问题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沛县农业农村局等6家县直单位和胡寨、沛城街道、湖西农场3个镇(场、街道)共11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多数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财经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审计6家县直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方面。卫生部门分级诊疗工作不到位,上级向下转诊常见病的意识不强;医共体建设配套政策不完善,政策仅停留在纸质层面未实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覆盖不均衡,乡镇之间差距较大,重点人群签约率低;专业类人员占比不达标;基本药物采购品种占比和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均不达标;药占比未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农业部门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部分未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实施的项目通过了验收;秸秆收储利用量数据不真实,相关企业虚报骗取财政补贴;第三方核查质量不高,资料前后不一致。

2)单位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合同时未约定金额,未注明签订日期、工期等;部分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后未办理竣工结算;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3)财政财务管理方面。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设备货款485万元;处置报废车辆1辆程序不合规,先处置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处置资产不规范,先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后向财政申请处置,部分房屋未按要求在平台交易,树木移交未办理移交手续;停车场管理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租,直接委托某公司进行管理,收入31.71万元公司自行开支未上交;购置办公家具5.89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租赁不规范,租赁期限较长;购置垃圾车等固定资产67.86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处置汽车3辆原值42.35万元未进行资产评估;房租收入7.88万元收取不及时;房屋出租未进行公开招租。

4)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精准防贫保险未引入风险调节及风险共担机制。

5)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违规购置车辆355.79万元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公车管理不规范,车辆没有定点维修,部分车辆维修无审批单,存在大量报销油票现象。

2.审计3个镇(场、街道)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方面。违规约定土地出让优惠政策;15个行政村部分土地经营权流转未进场交易;2个行政村未按规定确权登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学操场等4个工程项目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违规办理竣工结算。

2)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1个政府投资项目重复招标;4个已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结算不及时;1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前未履行政府审批手续;村级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工程项目开工前行政村未按规定报请镇村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工程完工后未按规定及时申请村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后亦未按规定收集整理项目资料集中在村级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存档;长期投资及应收租金未在账面核算反映;9个工程项目930.36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监管不力导致1个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违法分包;6个工程项目监理规范执行不到位,在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环节均没有监理人签发的工程款计量支付通知等相关书面资料;1个工程项目施工未签订施工合同。

3)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方面。环境整治专项资金548.95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国有资产处置、拍卖等收入115.65万元未缴非税收入账户;违规出借账户转账1199.12万元;购置房屋、车辆等资产375.89万元和生活垃圾分类服务35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个工程项目违规办理竣工结算,多支付工程价款2.82万元;9个工程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1351.40万元;3个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201910月至20226月期间利润核算不真实,虚增利润4267.27万元;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78.75万元;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作出了处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审计整改进行跟踪检查。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29件,其中,涉及骗取财政资金问题12件,民生专项问题17件。针对存在的机制体制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被审计单位认真研究,建章立制,已出台规范性文件15件。

与会委员认为,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总体较好,审计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着力加强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很好地发挥了常态化经济体检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审计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审计理念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是审计整改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体现审计机关独特作用审计机关作为特殊的政治机关,要从政治高度不断深化对审计工作定位、职责、方向、重点的认识,找准审计监督服务党的自我革命的切入点、着力点。认真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各项部署要求,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全县经济社会问题,努力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中把握政治逻辑,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做好价值判断,真正做到县委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工作就抓什么,全面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创新审计理念,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功能。要转变传统思路和方式,进一步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提升监督效能及成果质量。一是审计监督全覆盖与常态化经济体检相结合。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监督对象及其有关活动实施审计全面覆盖,做到应审尽审、不留盲区、同时要实现常态化的经济体检,持续发力,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短板弱项,逐步提高治理效能。二是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要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及时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要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着力促进涉审部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做到个性问题查纠到位,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效果。三是事后监督与事前和事中监督相结合。在做好事后监督、严格查处问题的同时,加大事前和事中审计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纠正,防患于未然。

(三)注重整改实效,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要持续推动部门联动。通过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等执法部门和财政部门协作,及时会商处理,切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要明确整改时间要求,根据不同问题类型,按照立行立改、长期整改等不同标准,要求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要严肃问责制度。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屡审屡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抓培训促学习,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水平。县审计部门要围绕近年来审计发现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全县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普及财经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财务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原则性,保证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的规范执行,确保全县财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岗位履职能力。确保各单位在财务收支过程中严把支出审批关口,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防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看好百姓钱袋子,当好财政资金的守护者。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