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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08-30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为全面了解本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推动代表建议的进一步办理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正冲带领调研组,以现场查看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分别对县城管局、教育局、公安局等10家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总体来看,县“一府一委两院”及各有关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扎实有力,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提高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实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提出代表建议261件,共有39家主办单位和42家协办单位。其中,关于小区生活环境改善方面的建议有25件,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建议有16件,关于后疫情时代加快经济发展方面的建议有16件,关于增设充电桩、停车场所方面的建议有14件,关于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方面的建议有12件,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建议有10件。为更好推动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质量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将以上六个方面的建议分别合并成1件,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其余建议按照职责分工由县人大常委会对应工委进行督办。

(一)各单位承办建议分布情况一览表

承办分类

承办单位及具体承办建议数

10以上

(含108

城管局(38/23)农业农村局(31/32

教育局(25)交运局(22/4)卫健委(17

经发局(16/15)住建局(15/2)人保局(12/1

5-9

(含56

民政局(9)水务局(9/23)自规局(9/3

公安局(8)市场监管局(6)消防大队(5/18

说明:“/”前数字为主办数,后为协办数。)

(二)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分类情况

  表

建议数

办理结果分类情况

办理完结

A

纳入规划正在办理中B

条件限制需下一步研究解决C

261

218

35

8

%

83.5%

13.4%

3.1%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261件代表建议全部办复,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以下简称A”类建议)218件,占建议总数的83.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以下简称B”类建议)35件,占建议总数的13.4%;受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以下简称C”类建议)8件,占建议总数的3.1%。代表建议一次办结率99.2%(朱小平代表提出的104号“关于继续推动新沛西区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的建议”和王海峰代表提出的140号“关于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的建议”2件建议办理情况代表表示不满意,已进行二次办理)。目前已有231名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229件(一次办理不满意的2件经过2次办理后,代表评价满意),基本满意2件,剩余30件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评价工作已通过各代表团进行评价提醒。

从会前调研和建议办理反馈情况看,总体上,代表对政府办理建议工作是满意的,对取得的成效是给予充分肯定的。具体表现在:

(一)承办单位的责任心进一步压实。各承办单位思想认识到位,进一步夯实办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作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增福祉,提高执政本领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落实,努力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转化为推动发展、破解难题、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住建局等多家单位始终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作为事关全局、至关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建议办理工作。对一些办理难度大的建议,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办理、高位推动,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有力措施,完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办公室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如民政局制定《县民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将每件建议划定目标、责任到人,实行目标管理、挂账销号。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在坚持有效办理机制基础上,狠抓责任落实,对承办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细致分类,对办理原则、方法、时限、答复格式落细落实,确保面复率、办结率达到100%城管局成立由局长负总责、各分管副局长按照分工推进落实,局办公室统筹跟进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四是注重协同配合。对综合性较强,涉及多个承办单位,需要联合办理的建议,坚持统筹协调、团结协作,强化办理聚合力按照办理要求对办理的要点和目标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研究办理举措,有力地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民生实事。如经发局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作为主办单位,主动牵头,全面掌握、综合分析办理情况,保障建议办理进度与质量。作为协办单位时,与主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效推进。

(二)建议办理的高效性进一步体现。县政府办认真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强化督查督办,创新工作机制,促进规范办理,提高了整体办理工作水平。一是代表建议办理力度不断加大。让代表们满意,让群众受益,是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各承办单位始终注重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使建议办理取得了进度快和质量高的明显效果。着眼于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代表在县内的积极走访见面,在县外的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联系,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汇报办理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促进了大批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二是代表建议办理水平不断提高。各承办单位围绕代表所提建议,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奠定基础。认真研究建议内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把握事情来龙去脉,找准问题症结所在,真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增强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别是对综合性强、情况复杂的建议深入研究、重点分析,真正抓住所涉及问题的实质,标本兼治,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举一反三推动部门工作。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解决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的有机融合、有效联动,积极从人大代表建议里认真吸收借鉴好思路、好点子、好办法、好措施,结合实际把建议转化成推动发展的具体举措,为推动沛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把建议办理与完善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将办理过程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过程,对代表提出的涉及本领域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补齐短板、完善措施的政策文件,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广大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一是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承办单位紧紧抓住关键重点,大力攻坚难点、堵点,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解决了一批时间紧迫、影响面广的问题,让有限的人、财、物发挥了最大效益,实现了经济社会建设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机高效结合。如白侠代表提出的《关于食品城改造的建议》,城管局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食品城改造工程,并着重对代表所提的私搭乱建、飞线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该项目预计20238月底竣工,届时将有效解决食品城多年以来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提升了商业街区整体风貌。二是社会治理能力更加高效。通过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针对代表提出小区生活环境改善方面涉及小区物业服务、治理私搭乱建、治理小广告、物业费收取等问题,县政府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严控居民小区私搭乱建,推动电动车充电设施缺建设,治理居民小区“牛皮癣”,加强小区安防建设,缓解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居民生活环境改善。三是基层基础设施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各承办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牢牢把握补短板、惠民生着力点,全力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不断完善基层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针对关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农业农村局为解决好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村庄道路“断头路”问题。将11940公里断头路纳入村庄硬化道路“户户通”建设实施方案,计划总投资1699.66万元,其中县级奖补资金1260万元,镇村配套级资金439.66万元,涉及15个镇(街道)67个村,奖补村农业人口18万人,“村村通”项目的实施破解了相邻镇村边界地带多年互相推诿的难题,保障了村庄道路的畅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仍待提高。多数承办单位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健全,办理程序规范。但仍有个别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对办理工作持“做通代表思想工作给个满意就可以”的态度;有的承办单位没有认真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也不积极主动与代表交流沟通,仅以书面复函一答了之;有的建议答复针对性不强,答非所问、回避问题、措施不具体、时间不明确等现象仍有存在;部分承办单位办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缺乏连续性,个别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经验不足,直接影响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协调配合仍待加强。联合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积极牵头协调办理,但有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责任意识不强,牵头协调不力,在未协调沟通的情况下,仅以职责所限为由答复代表,影响了建议办理成效。有的主办、协办单位在办理意见上互设前提,致使问题解决悬空。许多协办单位由于没有“满意度”的约束,对协办工作重视不够。

(三)办理实效仍需改善。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是检验办理效果的根本标准。但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代表建议的解决率不高。有的单位在追求代表满意率上积极主动,而在落实工作上却停滞不前。尤其是在办理一些涉及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建议时,许多单位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推托客观原因,而少有积极改进,甚至有的问题年年提,年年办,结果却还是一个样。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形式,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切实将思想上的重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争取办一件,成一件,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工作的质效。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力度,注重在建议的科学分办、指导办理、妥善协调及狠抓落实上再下功夫。特别是对代表提出的涉及面广、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充分调研,提出可行性计划,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合力解决问题。一要更加明确责任。主办单位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主动协调协办单位共同办理;对属于办理确有难度的,要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汇报,由县政府研究协调解决。二要更加注重配合。联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交流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三要更加注重沟通。将沟通工作贯穿到建议办理的全过程,特别是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认真对待,属于解释不到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办理落实不够的,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落实。

(三)要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的落实力度。要将答复视为落实工作的新起点,切实付诸行动,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在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和建议转化率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近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使代表早日看到办理成效;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抓紧落实,加大办结力度,使计划尽早兑现;对受政策条件限制或其它客观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及时体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争取代表和群众满意。建议办理结束后,对落实了的问题可以邀请代表现场察看,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理解。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