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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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4-08-12 访问量:

县政府: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为做好下一步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审计理念,更好发挥建设性功能要转变传统思路和方式,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提升监督效能及成果质量。要注重审计监督全覆盖与常态化经济体检相结合。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监督对象及其有关活动实施审计全面覆盖,做到应审尽审、不留盲区。同时实现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短板弱项,逐步提高治理效能。要注重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要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要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涉审部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做到个性问题查纠到位,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效果。要注重事后监督与事前和事中监督相结合。在做好事后监督、严格查处问题的同时,加大事前和事中审计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纠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解剖分析,更深揭示问题根源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原因剖析,善于以小见大,分门别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力促审计建议能解决实际的、根本性的问题。要聚焦审计查出普遍存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结合问题性质、资金规模、以往整改情况,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环节深入查找根源,着力加强对体制、机制问题以及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和监督,全面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力度。

(三)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提升整改实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要加快推行审计整改联合督查通报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屡审屡犯、拒绝和拖延整改,尤其是整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按照《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工作办法》要求,予以通报或问责追究,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县审计部门要围绕近年来审计发现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全县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普及财经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财务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原则性,保证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的规范执行,确保全县财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岗位履职能力。确保各单位在财务收支过程中严把支出审批关口,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防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看好百姓“钱袋子”,当好财政资金的守护者。

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县政府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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