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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启动2024年评议工作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4-10-11 访问量: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0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良杰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评议工作动员会。

会议通报了2024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和要求。根据《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此次工作评议从今年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拟对2名县政府副县长开展履职评议,对县公安局、法院等11家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服务沛县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基层群众、办理代表建议、推进和完成本年度县委确定的重大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评议。

梅良杰指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评议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被评议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做好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好评议的各项工作。

梅良杰要求,要把握关键,有序推进。评议工作共分为事前调查、会议评议、整改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被评议部门单位要把握好指导思想、要把握准评议内容。要把握住评议原则,坚持规范为要、客观为实、大局为重,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开展评议,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沛县新实践作出更大的贡献。要明确要求,务求实效。被评议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梅良杰强调,开展评议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评议工作与大局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大局开展评议,通过评议更好地服务大局;要处理好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职能开展评议,通过评议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和展示队伍形象。

(翟敬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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