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5-11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人大?如何开展人大工作?怎样才能树立人大的权威?”换届之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提出了这样的思考。经过深入调研和多次讨论后,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加强自身建设抓起,强化工作创新,增强监督实效,提高机关效能,展现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良好新形象。
“四型机关”显活力
加强机关建设,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建设“四型机关”活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活力。
建设“学习型机关”。切实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坚持每周学习会制度、定期培训制度、法律讲座制度,今年先后举办了人大业务知识、新闻写作等培训班,学习成果较为丰硕,仅一季度机关撰写新闻稿件及理论文章达70余篇,组稿《徐州人大》专刊一期、沛县日报专版5期,机关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升。
建设“服务型机关”。一是工作超前谋划,按照年度工作要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效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精心撰写调研报告和审议材料,为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提供依据;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优质、严谨、高效的服务。今年依法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4次,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20余次,提出建议意见100余条,有力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建设“创新型机关”。创新监督工作,制定和修订了《关于开展专项评议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创新代表工作,依托“代表之家”、人大代表活动中心、“互联网+代表”开展代表活动,加强对代表的激励考核,提高代表的履职热情;创新机关工作,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9项规章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创新宣传工作,全面改版沛县人大网,出台了《沛县人大网运行管理办法》、《县人大宣传工作评比奖励办法》,展示人大新形象。
建设“廉洁型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对代表知法守法教育,探索代表的有效退出机制,对违纪违法代表采取罢免、劝辞等方式取消其代表职务,维护人大代表的纯洁性。
“四型机关”建设,使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创新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人大形象有了较大改变,人大工作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完善机制促提高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人大依法行使权力的保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健全决策程序、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修订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从议事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到会议的举行、各项法定职权的运用、组织宪法宣誓等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增加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对议案提出、议案受理、调研论证、审议决定等环节的工作进行规范。新的议事规则内容更全面、规定更具体、流程更清晰、可操作性更强,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首次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县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原则及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填补了我县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空白,切实增强了法律监督和预算审查工作的实效性,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了预算审查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制定了《关于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三走三问”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组织代表下基层访民情、破难题助发展、解民忧保稳定,进一步强化代表的宗旨意识,切实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激励考核,制定了《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考评办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重点考评闭会期间活动开展情况,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推荐连任的主要依据,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制定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加强领导,强化督办,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系列措施和文件的制定,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预算审查两个办法,给我们政府部门很大的鞭策和压力,我们感觉人大监督的办法更多了、手段更硬了。”政府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新的常委会议事规则为我们履行职务提供了指南,其中规定的会议时间基本固定、工作报告‘预审’、委员填写审议意见纸等,对提高会议质量、增强监督效果有很重要的作用。”常委会委员韩英灵说。“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和‘三走三问’活动实施方案对我做好代表工作是一个促进和激励,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重视。”县人大代表王吉勇说。……
作风建设在路上
县人大常委会把作风建设作为强化机关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转作风、树形象,抓点滴、促养成,得到了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制定了《沛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守则》,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作了纪律要求,如常委会会议优先原则、请假双报备原则、会议期间不会客原则,审议要积极发言,年底通报出勤情况等。通过这些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实现了联系代表“全覆盖”。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联系代表听取和收集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帮助处理和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代表履职效果。积极开展“百千万”集中走访帮扶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下到镇村、深入家庭,了解群众所急,共走访五保户、贫困户和困难户210户,为下步梳理问题清单、反映群众诉求做好准备工作。
加强与镇(街道)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经常深入联系的镇(街道),检查指导工作情况。二是镇(街道)人大干部教育培训制度。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外出学习等形式,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三是镇(街道)人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四是目标考核制度。制定了《基层人大工作争先评优考核细则》,细化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促,严格兑现奖惩,激发基层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开展革命优良传统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机关干部赴红旗渠、延安接受红色教育,把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生动教材。通过专题学习、观看大型红色历史教育片、现场教学和实景感受,代表和人大干部加深了对党执政历史的理解,增强了理想信念,提高了宗旨意识,激发了履职热情。
正如张兴涛所说:“作风建设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
“打铁还需自身硬”。县人大常委会以创新的工作能力、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新形象。
(人大办公室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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