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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一届组成人员提出“三个坚持”新要求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6-30 访问量:


换届以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对刚刚履新的39名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三个坚持”的工作要求,明确指出各位委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并希望大家一起以新的面貌、新的姿态、新的作风和新的努力,争取在人大这块阵地上展现新的作为。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与县委思想同心、工作同向、目标同步。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重心,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推动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二是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群众路线、群众意识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始终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察群众忧乐,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关切,真正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贴近民生、符合民意、顺应民心。

三是要坚持依法治国。职权法定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人大常委会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承担着保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职责。作为监督者、裁判者,更应树立法制理念、法制思维,承担起引领、规范、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使命,更加自觉地恪守法律原则、弘扬法制精神,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沛县建设。

                                             (办公室 尹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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