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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四个提前”提升常委会审议质量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7-07 访问量:



今年以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以改进会议审议方式为突破口,在会议的组织、建议的汇总、意见的沟通和发言的安排等方面做到了“四个提前”,提高了审议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改进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会议材料提前发放。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每次常委会会议前,县人大办公室在主任会议确定议题后,将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文件、议案、资料和工作报告,提前5天发放到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手中,为大家充分酝酿、提出意见建议留出了充足的时间。

委员意见提前收集。常委会各位委员,在领取会议材料后,认真审议、反复思考,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书面填写在随各种会议资料一起下发的《常委会议题审议意见表》上,于会前统一汇总到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意见报告单,作为形成常委会综合审议意见的参考。

问题矛盾提前沟通。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在审议 “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过程中,如对报告所列内容或表述不清之处,可向县人大提出疑义。县人大办公室根据各位委员提出的问题和疑虑症结,交由常委会机关各工委协调沟通“一府两院”相关部门予以回答或做出书面解释,使问题和矛盾提前得到了化解,为常委会会议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消除了认识上的障碍。

重点发言提前指定。常委会改进了会议审议发言方式,采取自由发言和分组重点发言相结合的办法。每次常委会会前,根据会议议题,由主任会议决定进行分组讨论,将3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划分为2个审议小组,每组提前指定一名召集人,负责组织、召集委员自由发言,并作为重点发言人,汇总本小组集体发言意见后,形成综合审议发言意见,在常委会上作重点发言。重点发言方式的施行,使会议程序和发言内容进一步精练,有效提高了审议发言的质量和水平。

                                     (办公室   尹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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