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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平两岸阔 风正一帆悬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7-12 访问量: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如何作为?如何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工作如何与政府工作同频共振?”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的讲话引起了委员们的深深思考。换届以来,沛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路径。

  抓重点,让监督工作“硬”起来 “‘一府两院’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选择一定要“精准”,否则就会“眉毛胡子一把抓”,杂乱无章,监督的针对性不强,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甚至会背离人民群众的意愿,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为2017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定了调。按照这一思路,沛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紧紧抓住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实事确定监督重点,本着“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把263”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高效农业和精准扶贫工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乡供水、棚户区改造、教育质量提升、为民实事工程等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工作点与向县委同心、政府同步、同频共振。同时,沛县人大常委会把“两法衔接”、禁毒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等列入监督计划,通过加强司法监督,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确定监督重点的同时,对监督议题确定的内容进行深入检查、视察、调研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审议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审议就议不到点子上,谈不到关键处,说了也白说,监督就起不到作用,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为此,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修定了议事规则,议事规则规定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委会会议召开3日前把相关会议材料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阅读资料,围绕议题开展调研,进而提出有份量的意见建议。

抓培训,让代表能力“提”起来。“今天的培训安排得很丰富,我在用心听老师的讲解,感觉收获很多,最主要是明白了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究竟应该做些什么……”来自安国镇的沛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王萍高兴地说道。

人大代表需要履行的职责有哪些?当一名县人大代表应该做些什么?如何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针对新一届县人大代表的实际和履职困惑,沛县人大常委会提早部署,换届之初,决定把初任县人大代表作为培训对象,同时精心准备了培训内容,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岳波担任主讲。讲授了《代表法》的章节内容,重点突出,线条明晰,讲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知识,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沛县人大常委会不失时机,采取以会代训、履职交流等形式,加大对代表的培训。5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亲自为代表如何履职上了一课。“我是一名老代表,今天静下心来听张主任讲解,收获很大,代表含义弄的更懂了,代表职责清楚了,如何履职明白了”。胡成爱代表兴奋的说。根据代表的实际情况,沛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全年的培训计划,5月份,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到延安接受了培训,9月份还要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深圳人大培训中心进行培训,争取在届内把所有的县人大代表送出去培训一次。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培训方式,让每位县人大代表有知识,会履职,有能力,敢作为,真正把代表的能力“提”起来 ,把代表作用发挥起来。             

    搭平台,让人大代表“动”起来。人大的工作在代表,代表是一种使命,更是一份责任,既然当选,就应该恪尽职守、尽心尽力 做好选民的“传声筒”“发声器”,不辜负选民期望。换届之初,沛县人大常委会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发挥好人大代表在闭会之间的作用,切实增强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和探索。随着着省委大走访,市委百千万帮扶活动的深入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人大代表中开展走进企业问发展,走进农村问民生,走进社区问和谐的“三走三问”活动,用人大代表的实际行动,找准摸实影响和困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纷纷响应,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社区,想办法,出主意、解难题,化矛盾,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对具体司法案件的监督,为让人大代表近距离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实现面对面监督,沛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旁听评议庭审,为代表履行职务搭建平台。通过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不仅有利于法院提高审判质量,也有利于人大代表以案学法,增长法律知识,拓展履职渠道,提高履职能力。增强了人大代表与司法机关的联系。

“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不但对推进为民司法,阳光司法有重要意义,同时,为推进法治沛县建设,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说。截止到6月底,已组织代表180人次,旁听评议案件14件。

建机制,让代表形象“立”起来。于人大代表主要是兼职,而执行代表职务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些代表在刚当选时,履职的积极性比较高,但一阶段后,积极性就不那么高了。为促进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办法分综合考评情况、代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活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等,考评基础评分按百分制计算,代表履职考评的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70—89分为良,60—69分为中,59分以下为差。每位县人大代表都有一份履职档案,每份档案上,由代表小组如实填写代表参加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闭会期间参加小组活动,视察、检查和学习活动的情况,以及联系选民、反映和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题等情况。为激励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办法规定对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所提议案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大会议案的,领衔代表予以加分,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所提建议被县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的,代表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履职经验体会文章的予以加分。办法同时规定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代表、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连续五年考评为“优”的代表优先推荐为连任人选,连续两年考评为“差”的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一石激起千成浪。代表履职考评机制的建立,极大调动了县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代表们普遍表示现在的履职压力大了,不尽职责就无法向选民交代;群众也反映,代表履职更加透明了,“挂名代表”少了,为百姓做实事的代表多了,代表的形象“立”起来了。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的一届沛县人大常委会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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