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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履职需塑“四种形象”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9-25 访问量:

 


  面对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常态,人大代表要自觉担当起新任务、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为民代言、担当作为、严于律己,为发挥“三个作用”、推进“两聚一高”、建设“三地一新”新沛县提供坚实保障。

塑善于学习形象。人大代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人生需要、一种政治责任、一种工作要求、一种精神追求。努力做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模范。善于克服工作繁忙、多重角色及各种压力带来的影响,科学合理地分配和控制时间进行学习,不断用新思想、新知识武装自己。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要深入调查研究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努力使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活动的思路、深化活动的措施、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发展的本领;要突出抓好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熟练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努力成为精通法律和人大业务的行家里手;积极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以适应代表工作的需要。

塑为民代言形象。人大代表为民代言主要表现在人代会会前、会中和会后,这是因为参加人代会议是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场所。会前,代表要深入选民当中,倾听选民意见和要求,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下情上达,精心写好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会中,代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不当“哑巴代表”,敢于为人民群众代言,说真话、说实话、说管用的话;对各项工作报告既唱“赞歌”,又敢于“亮剑”,同时也能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建议;选举、表决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会后,代表不当“甩手代表”,广泛宣传人代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对自己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敢于去追问、督办,努力把为民之事办好、办实,把人民群众当家人,把人民群众之事当作自己的家事,充分展示为民代言新形象。

塑担当作为形象。担当作为新形象,表现出的是一个人的良好精神状态和文明程度,表现出的是“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履职决心。代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履职精神状态不佳,在代表履职中屡见不鲜。会议期间,代表缺乏朝气,打瞌睡、刷手机者有之;代表缺乏担当,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闭口不言、一言不发者有之;代表缺乏作为,不提一件议案、建议者有之。闭会期间,不积极参加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不践行“三走三问”活动,查摆问题、走访选民、收集民意、促进发展。人大代表要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依法行权、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对党委部署的事、政府关注的事、群众期盼的事,要以高昂的状态,创新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动民生实事的落实,在履职路上不断作出新贡献,努力塑造担当作为新形象。

塑严于律己形象。塑造严于律己新形象,就是不忘代表身份,对自己严格要求,学法、懂法、守法,工作中不搞形式主义,生活中不搞享乐主义,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乐于清苦,一言一行严格按代表法办事,认认真真当代表,堂堂正正去履职。要敞开心扉、襟怀坦荡,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涵养闻过则喜的雅量、见贤思齐的精神、择善而从的品格,让严于律己融入心灵深处。要常怀慎初、慎独的律己之心,多一些自省、少一些放纵,多一些心如止水、少一些心乱如麻,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抵制那些看起来毫无“违和感”的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有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树立起代表的形象和权威。    

                                       人代工委   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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