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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要常念“紧箍咒”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9-27 访问量:

  


  人大代表的权利很多,大会期间有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建议权等,闭会期间可以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代表还有“言论免责权”“人身特别保护权”等。然而,有的代表当涉嫌违纪违法受查时,把这些当成了保护伞。代表如何做到有权不滥用,要常念四个“紧箍咒”。

一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代表是荣誉,更是职务。人大代表能否正确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大的形象和权威,更决定着人民群众能否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大代表,使命崇高,责任重大,要牢固人大代表责任意识,把沉甸甸的使命挑在肩上,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人大代表要讲党性,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鉴别力,重大原则不摇摆,大是大非不含糊,坚持维护县委工作大局,一切从大局出发,在大局中履职行权。

二要牢固树立人民意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代表有权,是党和人民给的,代表要把人民利益至上当做“生命线”,把为人民谋福祉作为依法用权的出发点。权力使用是否合理,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要由人民群众说了算。代表一定要在开展“三走三问”活动中“接地气”,广泛深入人民群众之中,时刻关注民情民意民声,面对面走访群众,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到“一府两院”,当好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三要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代表有权滥用,说到底是因为不学法、不懂法,以致无视法律法规。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利用代表权利为本人或者亲属谋取不正常的利益,应当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的职业活动严格区别开来。人大代表作为人民权力的使者,有权更应处处讲法,事事依法,要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熟练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努力成为精通法律和人大业务的行家里手,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四要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权力是把双刃剑,不受制约,必然导致腐败。人大代表不讲规矩,为所欲为,也必然走向腐败的深渊。有的代表认为只要当选为人大代表,好比人生进了保险箱,任期内可以不受任何制约。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要接受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监督。要使代表有权不滥用,核心问题是对行权者实行有效监督。人大代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同时,还要“照镜子、正衣冠”,认认真真履职,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当代表。    

                                         (办公室  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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