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建设

机关建设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 页 > 自身建设 > 机关建设

“四个依靠”彰显人大力量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0-17 访问量:



县级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权,弘扬宪法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大工作要准确把握,主动融入,担当作为,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作为自觉追求,把“四强四力”作为人大工作的遵循,以更大的担当和更好的作为,努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依靠党的领导添动力。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同级党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是县级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原则。县委的工作重点就是县级人大工作的重点,只有使人大工作与党委的工作重点同步合拍,才能使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要加强与县委的沟通,贯彻县委的决定,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要全力推进县委重大决策的落实,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将县委的重要工作部署转化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

依靠科学监督提效力。要始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监督方式上,要于法律框架下大胆创新,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跟踪督办、专题询问以及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使监督手段更加科学有效。在监督内容上,要着重围绕县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科学确定监督重点;要着重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跟踪问效,关注监督成果。在监督价值取向上,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有问题要指出,有意见要提出,正确的事情敢于支持,看准的问题盯住不放,真正发挥好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体作用。

依靠代表履职激活力。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致力提高代表政治、法律、业务等综合素质。健全代表知情知政制度,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以及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有关活动等形式,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坚持定期集中走访代表活动,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征求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注重发挥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并带领广大代表深入开展“三走三问”活动,沉下身子、迈开步子,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大力开展各种活动,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为民解忧。对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采取与代表见面、邀请代表参与视察和召开专门督办会等形式,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切实增强办理实效。

依靠自身建设增能力。致力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克服“不管用”“无所谓”的消极思想,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准则,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强化自身建设。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和机关人员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加知识储备,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使人大工作在组织形式、议事方式和运作程序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基层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种奋发有为、生动活泼的氛围,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着力增强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法制型、服务型机关,不断推进县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人大工委  王前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