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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四度”提升代表履职力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0-17 访问量: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肩负着把人民的意愿转变为国家的意志,并把国家的意志转化为全体人民行动的重要使命,职责重大,任重道远。要做一名优秀的人大代表,必须着眼“四度”,提升代表履职力,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一、着眼代表履职的宽度。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权利和义务就是代表履职的活动范围和行为规范。但在实际代表工作中,由于个别代表的履职意识不强,代表履职情况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所以增加代表履职的宽度是提高代表履职实效的前提。沛县人大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培训等活动,积极协助“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对于部分甘于当“哑巴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很少参加履职活动的代表,建立有效的代表履职平台,组织全体代表参与开展“三走三问”(走进企业问发展、走进社区问和谐、走进农村问民生)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到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地方去,访民情、助发展、促和谐;深入发展一线,运用人大的法定程序和代表的监督手段,找准摸实并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和困扰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农村一线,学会说“百姓话”,力求通过贴心的话语,将帮扶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和群众一起发现问题、查摆问题,精准施策,推动问题解决。

二、着眼代表履职的频度。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沛县人大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要加强代表面对面联系群众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分层分类等形式,拓展联系渠道,丰富联系方式,建立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的“直通车”,体现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互动性和多样化。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贴近基层群众所盼所需,组织代表深入选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和群众意愿,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提高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现实性和有效性。要形成代表与群众互联互通的常态化机制,完善代表依法履职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制度,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着眼代表履职的高度。要增强履职实效,必须在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过程中善于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在深入分析后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这就要求增强代表履职的高度。人大代表要站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履职为民的高度定位自己,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用滚石上山的精神,有力有效开展监督。在视察调研中,要撸起袖子,扑下身子,耐住性子,既看前院又看后院,既看亮点又看缺点,既看窗口更看角落,不为“盆景”遮望眼,透过“全景”查真情。切忌不接地气、走马观花、一叶障目、虚以应付。观察情况和分析问题要着力用好三面镜子,即显微镜、望远镜、三棱镜,确保观细情,察实情,得真情,获取有分量高质量的一手材料。座谈发言不要碍于面子、流于形式,力戒说套话、大话、假话,要直言不讳,直言不畏,讲真情、用真劲、出真招,扎扎实实搞好视察调研,倾情尽力推动工作。

四、着眼代表履职的力度。代表权力虽然由法律授予,但代表在生产和生活中受利益牵绊,许多时候监督放不开手脚。想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力度,代表就必须以人大常委会为坚强后盾,积极履职,有效作为,同时更需要党委的支持和政府的配合。增强代表履职力度,做好代表履职服务是提高代表履职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代表履职的集体力量。为确保“一府两院”工作让党委满意,代表满意,人民满意,在一定监督范围内,要破常规,勤出手。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专项监督开展易出现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现象,有的开展一项监督根本没有再回首,效果甚微。一些“老大难”问题的监督耐力和韧性不够,缺乏“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恒心,造成问题出现反弹甚至被搁浅下来,很难见效。因此,在监督中,要不畏坚难,克服厌战情绪,紧抓不放,持续跟进,持续发力,不达目的不收兵,确保建议落实。要不惜人力、物力、精力对较难的监督题目延长时间,反复进行,让被监督对象感到有更大的压力感、责任感、紧迫感,让其真正重视起来,从而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办公室  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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