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建设

机关建设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 页 > 自身建设 > 机关建设

人大应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维护宪法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0-18 访问量: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这体现了执政党依宪执政的理念、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执政活动的原则,以及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承诺。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就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宪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龙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是人民意志的最高体现。宪法作为“母法”、“最高法”,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任何组织和个人皆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因此说《宪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龙头。各级人大是所在地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皆是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人大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决定了代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是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善于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应认真带头学习宪法和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倡导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近几年,全国上下人大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有的基层人大实施了宪法进村入户活动,有的组织干部进行了宪法为主的法律知识检测,有的对人大代表进行了以宪法为重点的全员法律培训。各级人大还利用代表大会、常委会组织新入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添加了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从实践层面加快了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感宪法知识的普及度还不高,宪法的作用还未达到应有的高度,公众较为缺乏对宪法的认同感。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远没有成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公民的心理基础。普及宪法观念、培养宪法意识任重而道远。

全国人大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各级人大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权威则责无旁贷。每年的国家宪法日,必须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平时也要开展宪法进课堂、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向大中小学生、社区居民、机关干部宣讲宪法知识;通过开展报告会、座谈会,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征文比赛,学习尊法守宪典型、通报违宪违法案件等,让公民了解宪法所确立的价值秩序,了解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增强公民对国家宪法的理解和认同,推进全民宪法教育。各级人大更要充分利用好、落实好宣誓制度,严格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行使好监督宪法的权力,使宪法真正进入社会生活,真正发挥其约束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功能。

久久为功。只有长期坚持学习宣传和遵守维护宪法,才能让公职人员形成宪法思维,确立宪法高于权力、权力来源于宪法、宪法约束权力的意识;让一切组织和个人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让公民个人的尊严和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使公民可以依据宪法捍卫自己的权利,从而建立起对宪法的基本信任,从内心产生对宪法的情感寄托;让转型时期出现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回到宪法规范的轨道中得以解决。  

                                        (农经工委  蒋正亭)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