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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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应问出“果”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1-20 访问量:



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探索和有益尝试,以其独特的“功效”,为人大监督工作带来了新气息、新气象。它有利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行监督权,有助于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树立人大权威;它可以让政府通过这个平台,更加直接深入地了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对于政府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专题询问已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

专题询问始于“问”,但绝不能止于“问”,而应问出“果”,问出结果、问出效果、问出成果,不能一问了事,一答了之。这就要求,进行专题询问时,在问的环节上要求问者要做到敢于问、善于问,要问出疑惑、问出要害、问出责任。对于不甚了解的,要敢于不耻下问,对于值得商榷的,要敢于提出疑问,对于明显存在问题的,要敢于发出质问。做到问得透彻、问得精彩,不能避重就轻,不关痛痒,不切中要害。在答的环节上要求答者要如实“答”、诚恳“答”,要答出原因、答出对策、答出承诺。做到答得痛快,答得诚恳,答得让人民群众拍手称赞,切记空话大话,不着边际,不切实际,做表面文章。

要保证专题询问问出成效,只注重“问”和“答”两个环节显然是不够的,还要抓好问答后的环节,将询问、梳理、交办、跟踪、督办作为一个严密的整体,确保专题询问意见得到切实办理。

一是梳理交办。询问会后,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对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参会代表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工作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交“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要求办理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跟踪了解。人大常委会应制定并严格落实专题询问跟踪督查办法,加强跟踪了解,定期督查询问交办事项进展情况。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纳入综合目标考核等激励机制,激励“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更加重视专题询问事项办理工作,更好发挥专题询问助推工作的作用。

三是办结回应。“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对交办的专题询问事项办理结束后,应及时报告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可要求“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定期报告办理工作,确保询问事项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一“问”到底。人大常委会要结合“一府两院”办理部门呈送过来的整改报告,综合运用视察、检查和调查等多种监督形式,对意见落实情况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于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人大常委会要责令办理部门限期整改,在责令整改仍不能奏效的情况下,要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督促办理部门把承诺的实情落实好。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专题询问问出实效。

                                         (内司工委 张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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