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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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涛: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4-03 访问量:





未来几年是我县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在这一伟大征程中,人大工作大有可为,也必须大有作为。各镇、街道人大要以一切归零的心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奋力把我县人大工作推向新水平。

(一)依法规范履职行为。一要聚焦人大工作主职主业。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好人大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将人大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要规范依法履职。根据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基层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工作越来越具体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和以往相比,有三个方面需要特别重视:一是强化了重大事项决定权。中办和省市委下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文件,对人大主动提前介入事关本地区的重大事项、决策,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主要通过召开人代会来实现。要逐步把本地重大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由人代会来决定,通过人代会审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增加了镇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召开频次。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明确了乡镇人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年初和年中召开。和以往相比,增加了年中的人代会,主要是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半年度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根据需要安排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等。这项职能类似于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年中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这类似于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是明晰了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定位。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街道人大工委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根据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开展工作。街道是政府派出机构,街道人大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由人大常委会委托街道人大工委对政府派出机构进行监督在法律上也是有理有据的。

(二)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一要端正监督动机,把牢监督方向。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从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把“党委要求抓、政府正在干,群众有呼声”的事项列为监督重点。二要上下联动推进,形成监督合力。一方面,要在监督议题上下呼应。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了39项议题,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各镇、各街道人大特别要加强对本辖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监督,通过县、镇两个层面同时发力,把压力传递到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而推动县委中心工作在全县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另一方面,水环境治理工作要上下联动。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继续把水环境治理工作作为监督的重点,开展专题询问。这项工作需要各镇、各街道人大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组织代表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了解我县水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引导代表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议意见,促进我县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三要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各镇、各街道人大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视察等多种方式,对本地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要针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交由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探索开展专题询问等更为刚性的监督方式,做到不抓则以,抓就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注重培育特色典型。没有亮点、缺少特色,人大工作就没有活力、没有生命力,也就缺乏影响力。一要注重工作提炼。镇、街人大要对本辖区特色工作,及时总结、升华和提炼。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要加强跟踪指导,对于培育成熟的,要在全县范围内及时进行推广,推动全县人大特色工作由点到面、有声有色。二要注重工作创新。人大工作需要创新的领域很多,关键要学会“人无我有,人有我好”。特别是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对规范化建设、监督工作方式、代表活动形式、建议督办机制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认真谋划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合本地实际的新路子、新方法。三要注重工作宣传。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作用发挥、人大工作典型经验等情况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和支持人大工作。各位人大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写稿,及时总结本地人大工作的经验,不断扩大我县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强化实干意识。作为人大工作者,就要对人大的事业发展负责。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执着信念,通过人大监督,实实在在解决一批民生难题、破解一些发展制约,真正把人大的作用发挥出来,权威树立起来,用实干和实效争取党委的信任、政府的认同、群众的赞誉。二要增强干事本领。要自觉加强学习,吃透上级要求,切实做到熟知法律法规、把握工作规律、精通人大业务,努力使自己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在谋划工作时脑中有思路,在履职行权时手里有办法,在开展监督时心中有底气。三要注重工作研究。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强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系统思考,把握人大工作规律,潜心解难事、认真抓实事,进一步提高驾驭基层人大工作的能力。四要带头遵法守法。全体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要切实当好法治理念的践行者、推动者和传播者,平时勤学法、遇事先想法、办事善用法,注重用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把法治贯穿基层人大工作各个环节。

(摘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同志在全县镇(街道)人大工作暨“三走三问”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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