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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对《徐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四点建议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8-24 访问量:
7-8月,沛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学《条例》、听汇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条例》自2009年3月1日实施以来,县政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我县先后荣获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国和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等称号,成绩来之不易,有目共睹。
检查组指出,部分镇村干部群众对《条例》内容还不够熟悉;个别村干部存在着不想管、不想问的现象;有的农机手对车辆年检工作不重视,个别车辆(在本地纯农作业的)故意拖审直至脱审;有的农机手从外省购置二手农机(已享受外省农机补贴政策),存在着在我县无法登记备案、无法上本地牌照等问题。
检查组建议,一要压实责任。县、镇政府要把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县、镇、村三级的监管职责,抓细抓小抓实。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制度及案件处理的衔接机制,完善联合检查、动态执法等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农机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长期抓、抓经常,出实招、有实效。二要加大宣传。采用传统形式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认真解读《条例》的章节条款;利用专业培训、考试考核、进村服务等时机,发放《条例》,讲授安全知识;通过建立APP、微信等平台,及时推送《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相关事项,着力提高农机手遵守《条例》的自觉性,切实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力争做到学深悟透弄懂会用,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三要强化服务。县、镇相关部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内容,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本地群众和跨区作业的农机手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项目,尽最大地努力满足百姓需求,实现服务领域全覆盖。四要增加投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力度加大,自今年6月1日起县农机监理工作的各项收费已全部取消,工作经费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建议:根据《条例》第四条之规定,将农机安全监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农经工委 蒋正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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