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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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4-25 访问量: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种子法》自201611日施行以来,我县按照“严格执法、规范运作、搞好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不断加强执法力度,规范种子行业经营秩序,《种子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保障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指出了,我县在贯彻实施《种子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配套法规宣传不深入,种子市场监管手段少等问题。为推动我县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种子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大《种子法》宣传贯彻力度。我县要把宣传贯彻《种子法》作为规范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和企业利益的大事来抓,将《种子法》纳入普法规划,让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抵制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提高维权意识和鉴别假冒伪劣种子的能力,并及时监督检举违法行为。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墙报等多种有效形式,在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普法活动,使《种子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加强基层种子管理与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执法意识,减少和避免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不断提高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贯彻实施《种子法》的自觉性,帮助农民群众提高鉴别假冒伪劣种子的能力,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招聘,配置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应用科学的标准和流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实现对执法履职行为的痕迹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合法。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农业执法信息监管平台体系、品种展示和测试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导向下的严管模式,增强监管的硬度。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重点监管,尤其加强对套牌、白皮袋和散装种子直销入户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从严打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快种业发展步伐。通过改革,激发种业发展的内生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人员、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用好财税、信贷、保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政策,加大种子补贴投入,做好新品种的测试和示范推广。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和调动原始创新积极性,提升种业安全和自主创新能力。依托良种良法,不断规范净化种子市场,依靠农业产业规划,发展高效农业,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现代种业作保障实现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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