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沛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审查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8-30 访问量: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6月上旬,徐兴常副主任带领财经工委人员先后到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调研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分别听取了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汇报、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组织召开了财经委员会会议,对决算的各项数据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报告的初审意见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2.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增收9.41亿元,增长41.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62.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1%,增支4.22亿元,增长7.3%。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47亿元,增长24.9%(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后增长1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53亿元,增长31.9%(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后增长16.8%)。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7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沛县的重点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确定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重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营改增,切实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深化财税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有力贡献,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的各项预算指标。
同时,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工作报告中也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增速趋缓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增长乏力,财政收支矛盾增大;税源培育和税收征管上存在一些问题;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政府投资和债务风险管控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和完善。
财经委员会建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二、对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对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局突出重点领域,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县公安局和县文广新体局预算执行情况,学前教育2016年和2017年度投入发展情况等4项民生资金(项目),县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结算情况,31家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作出了审计评价,并对被审计单位及时提出了关于促进科学编制预算、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强化税收征管、防控债务风险、强化重大项目监督等方面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财经委员会认为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审计工作报告清晰明了,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中肯可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并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针对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的问题,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严要求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完整性。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的作用,提高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继续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项目投资实施全过程监管及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评价在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应用。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不断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方位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统筹安排财力,着力解决政策碎片化、资金安排分散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度重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应在科学编制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办事环节工作效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把沉淀资金用起来;夯实收入基础。着力寻求新增长点,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发展壮大,积极培育优质税源,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调整支出结构。财政应退出竞争性领域,突出保障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花出效益、发挥作用。
(三)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多方面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开展县本级税源调查。狠抓县本级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判断税收增减趋势,分析税源变化原因,摸清税源底数,深挖税收增长潜力,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创新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财税等部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税种的监控,实行专人专户管理,规范税收征管程序,确保税收均衡入库。完善税源动态监控体系。财税部门要依法强化主体税种征管,完善税收征管措施,积极开展社保费征收专项检查,加大督查、监控和催缴力度,促进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四)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深层次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强化项目履约监管。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全程监管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重要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严控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压减“三公经费”、行政运行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建立与财政中长期规划相衔接的项目管理机制,实行项目库管理,减少新增债务。统筹预算编制安排。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每年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将国有资本经营和政府债务纳入年初预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防止债务逾期无法偿还造成的风险。
(五)提升改进审计工作,高标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审计“清道夫”作用,将审计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突出政策目标,反映支出绩效。要每年选择一些重大问题、重点单位开展跟踪审计,提出审计明细清单,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要加强对财政管理制度、政策科学性合理性的审计评价工作,促进财政制度和财政政策与时俱进、适时调整、符合实际、便于执行。要加强绩效审计工作,推动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投资和财政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好审计专报的建设性作用,对政府重点PPP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成效。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惩处力度,强化整改责任,并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