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11-30 访问量: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1月上旬,徐兴常副主任带领财经工委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到县审计局调研了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座谈等方式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地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2017年12月份的人大常委会上审计局代表县政府首次报告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并形成工作制度。在年初全县财税金融审计工作会议上,县政府重点布署审计整改工作。会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四家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2015年至2017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2018年同级审中,审计部门共查出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5大类(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工程审计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共38项,并及时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作出了处理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移交税务机关处理5件,移交其主管部门处理3件。针对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有关规定,及时安排部署、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认真抓好整改,注重成果运用、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运行。截止2018年10月底,对查出的38项问题,逐项进行了梳理,其中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中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较好,其它的也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我们认为,在现有条件下,整改工作基本到位,整改成效比较明显,整改目标较好实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较多,产生问题的原因也比较复杂,整改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难度。
一是宏观上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和问题,造成整改目标难以完全实现。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结余数额大等问题。由于一些项目在年初安排预算时上级还没有正式批文,不能确定项目能不能实施,预算安排时就不能够细化,造成年初预留项目资金较多,形成二次分配问题。另外有的项目资金已经到位,由于各方面原因到年底不能形成财政支出,造成年底结转结余数额较大。
二是属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主观原因形成的问题无法进行整改或短期内难以整改落实。如大屯煤电公司应征未征社保费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没能解决。
三是执行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不严格屡审屡犯问题。如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管理使用方面、税收征管方面、部分重大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等方面,每年审计中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三、建议意见
面对新形势、新矛盾、新任务,按照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在今后的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必须切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严格预算管理,规范财经行为。
(一)进一步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审计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审计查出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事关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县政府要大力支持审计部门充分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依法审计和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保证审计目标圆满实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二)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审计部门是经济领域的“守卫兵”,工作重要、责任重大,审计工作报告要注重一致性和客观公正。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对于审计查出违反财政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问题,要认真、及时、有效进行整改,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源头防控,不能重复出现。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建章立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审计专报的作用,促进工程项目资金审批、拨付、变更规范化和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审计部门要发挥牵头总抓作用,要加强督查指导,对审计发现问题要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指导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不留尾巴。对于历史遗留的审计方面问题,要制定整改清单,销号办理;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要组织多部门联合协调解决,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在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的同时,更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整改报告、跟踪督查、结果公开、整改问责等各项机制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