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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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6-22 访问量: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院长邓建云所作的《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我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刑事司法理念转变、刑事审判质效提升、刑事审判能力提高等方面还需加强和改进。为进一步推进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转变司法理念,努力提升刑事审判公信力

要进一步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提升人权保障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更加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强化证据裁判意识,严格把握定罪量刑证据标准,确保案件裁判证据确实、充分;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加大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强化无罪推定观念,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充分保障辩护律师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断强化以庭审为中心的意识,将开庭审理作为审判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庭审的功能作用,力戒庭审形式主义,确保开庭审判效果,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二、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要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分析研判,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治安形势和打击犯罪需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要重点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食品药品等侵害民生安全的犯罪,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打击行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量刑激励措施,发挥惩罚教育挽救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多做促进当事人和解的辩法析理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提高刑事审判质效

要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基础性改革举措,切实增强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积极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充实审判辅助力量。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中心地位,促进庭审实质化和功能发挥真正做到事实调查、证据展示、控诉辩护、裁判说理在法庭。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力度,推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按照裁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把握庭前会议功能定位,通过庭前会议交换证据目录,明确案件焦点,解决相关程序性问题,保证庭审集中顺利进行。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加强量刑证据法庭调查、量刑建议法庭辩论、判决书量刑说理工作,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均衡化。

四、强化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刑事审判环境

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多措并举,积极营造刑事审判良好法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刑事诉讼法和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宣传,巩固和扩大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认真听取和回应律师辩护意见,建立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对重大、敏感和社会关注案件,及时准确发布审判信息,公开审判过程和结果,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增进公众对审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

五、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

要适应刑事审判工作发展需要,调优配强刑事审判人员,充实一线审判力量,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措施,统筹解决刑事审判法官短缺问题。要加强信息化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要加强刑事审判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上下级法院要加大刑事审判工作业务的学习交流和指导力度,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提升刑事审判队伍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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