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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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三小车辆”整治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8-22 访问量: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三小车辆”整治工作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三小车辆”整治工作自201861日开展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紧抓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坚持宣管结合、教罚并重,依法查处“三小车辆”各类违法行为,基本实现了城区内无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目标,基本杜绝了“三小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载人载货的行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得到很大改善,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我县“三小车辆”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公共交通优化,残疾人车辆管理,环卫、快递车辆规范运行等方面还需加强和改进。为进一步推进“三小车辆”整治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三小车辆”整治工作涉及到社会不同层面的群众,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深入宣传报道“三小车辆”造成的危害,以及治理“三小车辆”工作的目的意义、法规政策和治理措施,努力赢得群众理解。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不要购买、驾驶、搭乘“三小车辆”,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出行安全教育,采取可行措施,杜绝学生乘坐“三小车辆”。

二、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相关部门要用足、用全、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要进一步整顿交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三小车辆”者,要依法查处取缔。要做到严厉整治不手软,依法整治不放松,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打掉顶风违法者的观望和侥幸心理。

三、继续加大公共交通建设。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公交营运投入,增加公交车班次,扩大公交线路覆盖面,合理划定路线,不留公交盲区;要规划建设城区停车场、位,增加公共自行车投放密度,切实方便群众出行,减少群众选择驾乘“三小车辆”出行的需求。

四、加强残疾人车辆管理。民政、残联等部门要严把下肢残疾人办证关,要加大对残疾人非法运营的查处力度,杜绝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为残疾人统一更换单座电动车,彻底杜绝非法营运。要加强残疾人交通安全教育,督促遵守交通法规。要积极做好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会,鼓励其重新就业。

五、尽快解决快递、环卫“三小车辆”问题。相关部门要按照保证需求、分类管理、适度调控、合理调度、有序通行的原则,制定出台快递服务车辆、环卫车辆便利通行的相关管理办法,尽快解决快递投递到户、垃圾收运到户和交通治理之间存在的问题,为快递、环卫电动三轮车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发放通行许可证、统一为车辆购置交通意外险,并规范其交通行为,杜绝交通违法。

六、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三小车辆”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治理过程,不能搞“一阵风”。一要把“三小车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治机制。二要建立整治工作督查机制。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有重点、有内容、有点评、有通报的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通报整改情况。三要建立整治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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