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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8-22 访问量: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83件,合计101件。经大会秘书长会议审查,提请大会主席团表决,决定18件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全部作为建议办理,共涉及31家承办单位。

一、议案、建议办理结果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所提101件建议已经解决的54件,占建议总数的53.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38件,占建议总数的37.6%;因条件限制或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解决不了的9件,占建议总数的8.9%。收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176份,其中,满意166份,基本满意10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办理不平衡。按照建议交办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的要求,24家承办部门和单位能够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代表所提建议或提出办理计划和工作规划,并按时上报办理情况。但仍有5家单位,超过办理时限1个月,才将办理情况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二)部门重视不充分。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较高,但办结率却不高。有的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有厌烦情绪,甚至嫌麻烦、当包袱。有的单位则把代表建议看成是信访件,看成是给政府挑刺,领导不积极出面解决,由办公室答复代表了事。有的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文来文往”、“谁提谁办”的现象,把精力用在与代表沟通上,甚至通过各种关系,软磨硬泡让代表“被满意”。

(三)办理机制不完善。对政府交办的代表建议办理任务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落实机制,对个别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建议没有及时与政府办公室沟通,退回并重新交办。个别涉及多个承办单位或部门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职责不清,协调办理不力,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实在推不掉就各自找理由一复了之,影响了建议办理的实效。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认知,形成合力。办理代表建议是推进政府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和应尽的法定职责。县政府及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履行职责紧密结合,争取办一件,成一件。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各承办单位的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办理效果和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办单位要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确保代表建议得到顺利落实。

(二)要进一步改进方法,提高水平。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年年有进步,但仍需研究新方法。特别是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对一时把握不准的问题,或者本单位职权范围难以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汇报,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对代表“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件要认真对待,属于落实不够的,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落实。对于因条件或政策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理解。

(三)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对承办单位向县政府请示的事项,要及时提请研究,明确意见,及时批复。对每件建议,承办单位都应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承办单位不能简单地满足于件件有答复,或事事有回应上,而应立足于问题的解决和办理,认真兑现承诺。要抓好办理工作“回头看”,对代表反复提了多次,承办单位也答复了多次,但目前依然没有解决的老案难案,承办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揪住不放,确保办出成效,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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