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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8-10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具有重大意义。根据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财经工委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深入调研目前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沛县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及主要职能

200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后,各省、市也先后设立国资委,全国国资监管框架初步确立。2005年5月,县委下发《关于成立沛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成立独立的国资管理机构,县国资办作为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将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2015年5月成立沛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县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对全县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二、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一)县属国有企业情况

2005年底,县政府将58家县属国有企业纳入改制计划,先后出台了《沛县县属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和《沛县县属企业改制工作补充意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进展顺利,进入破产程序的38家县属企业目前已全部终结,另20家不符合破产条件。目前,我县现有国有企业113家,均由县各部委办局负责管理,主管部门具有人事任免权及事项管理权及财务管理权。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未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正常经营的80家、停业的29家,已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4家。共有职工5953人,其中在岗3183人、下岗2770人。企业资产总额2149003.31万元(其中待处理资产损益3464万元)、负债总额1289809.69万元,净资产859193.62万元,净资产中企业未分配利润-24736.01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我县先后出台了《沛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沛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权属变更登记工作方案》《沛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沛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沛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指导性文件,建立了沛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单位资产按名称、型号、存放地点与金额逐一登记,录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监管。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全面清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数1180336.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4247.55万元,占总资产的61.40%,固定资产320923.22万元,占总资产的27.19%;在建工程83228.03万元,占总资产的7.05%,无形资产49279.12万元,占总资产的4.36%。  

根据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数据涉及县级单位18家,各单位数据汇总了所有下属部门资产数据,资产数量如实填写,价值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数据统计起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经统计,我县上述资产总计1709.95亿元,其中经管资产77.18亿元,占4.5%;自然资源资产1632.77亿元,占95.5 % 。

(三)改革创新,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营。近年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及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评估业务交存质量保证金制度,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委托,统一付费,转让收入统一收缴。国有资产处置全部实行“阳光”操作,在评估的基础上公开拍卖,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煤电公司、江苏金石稀土有限公司、徐矿集团、中煤五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顺利,徐矿集团下属三河尖矿、张双楼矿居民小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我县走在全市前列。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公有房屋的对外租赁严格按照拍租程序进行公开拍租,2018年第三方资产全年租金收入180.65万元租赁房屋租金(阳光二期、阳光四期、报社 香港城等)120万元做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当前存在问题

我县国有资产数量巨大,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意义重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任务艰巨,但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国资办作为政府特设机构,成立以来一直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和定位也较为模糊,没完全履行出资人的职责。2015年成立国资委议事机构,只对三个平台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国有企业监管没有划转到位,管理手段薄弱,出资人职责尚未完全落实,监管工作难以向纵深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还不够彻底。

三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管理亟待加强。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使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只有优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加强日常监管服务,才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国务院、省、市国资委做法,组建新的沛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编制,明确职责。或明确沛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单位性质和职能定位。

二要树立发展理念,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出资人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国务院、省国资委做法,县国资委(办)履行出资人职责,原各业务主管部门除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外,一律不再参与国有企业的管人、管事和管资产。县国资委(办)要根据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底数,制定改革改制、重组整合、规范监管等方案,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分类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对国有独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将具备条件的划入监管范围,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资委委派董事会、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制度。加强企业分类考核,研究制定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做好企业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及公车改革、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市政设施分离移交等基础性工作,对监管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形成薪酬挂钩激励机制。

三要推进国资公司重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壮大国有资产。通过产权划转、股权调整、整体兼并等形式,对县属投融资公司进行深度重组,盘活存量资产,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和产业布局,着力打造主业突出、品牌优、效益好、活力强的国有企业集团。重点打造以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主要方向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产业投融资为主要方向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文旅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为主要方向县汉之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

四要理顺关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程序。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由财政局扎口管理,国资委(办),机关事务处配合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修订完善适应新形势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推进资产管理与财政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紧密结合,构建资产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固化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等处置工作程序。加快制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配置制度,规范资产配置行为。资产使用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资产使用需求、存量资产状况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根据批复的年度购置预算统一实行政府采购,以保障公务运转,优化资产配置,降低行政成本。

五要强化资产清收,规范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管理。按照《沛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收工作实施方案》,国资委(办)要加大资产清收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和改制国有企业资产等一切归属国家所有的资产,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轨道,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杜绝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益低下甚至流失等现象,以利于政府集中调剂、处置、抵押、融资、综合开发、资产置换,最大限度盘活资产。

六要落实责任主体,增强国资监管意识。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国资管理部门受政府委托行使监督管理权,各资产占有单位是资产管理的主体,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负有管理职责。要加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群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意识、监管意识,做到国有资产物尽其用,帐、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要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县政府每年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人大审议意见及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自觉接受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为沛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