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 页 > 审议意见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5-05 访问量: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徐州市电梯安全 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为推进《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搭建电梯智能监控平台。建立具有电梯运行 状态实时监测、日常维护保养管理、故障远程报警、应急救援联动等功能的 96333 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电梯物联网救援项目实施,促进 96333 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尽快在全县范围内投入使用。

(二提高无障碍电梯设计标准。严格按照住宅设计标 DGJ32/J26-2017(4.11.1)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入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0 米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

(三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演练。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 消防、医院等相关单位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实景教学,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完善和落实。

(四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制定电梯安全大检查实施 方案,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条例》要求张贴相关信息,电梯内部信号是否畅通,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及梳齿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及时拆除,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是否定期进行电梯维保等事项。对不符合《条例》要 求的,限期内严肃整改。

(五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电梯安全进小 区、进企业、进建筑工地活动。比如组织专家进行电梯安全知识授课,印发电梯安全使用图片,在住宅小区、商场、施工工地等场所广泛张贴。

(六)充实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和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保证持有正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二是要抽调人员充实到电梯安全管理队伍中去, 引进电梯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壮大人员力量,提升业务素质。

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县政府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2019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