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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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8-30 访问量: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建云所作的《关于民事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县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题,按照为民司法、和谐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有效发挥民事审判工作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我县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增大,民事纠纷矛盾比以往更加尖锐,给审判带来新的挑战;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没有得到改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队伍不稳定,影响审判工作持续平稳开展;法官素质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工作方式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民事诉讼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民事审判水平。要以培育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和提高审判业务能力为重点,持续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适时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会,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民事审判法官在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撰写、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能力。要合理配置办案资源,统筹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要通盘考量各审判业务部门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坚持向内挖潜,整合审判资源,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要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向科技要质效、要警力,缓解民事法官办案压力。要强化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坚决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民事审判质量。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科学界定合议庭、审委会的职责,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继续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优化繁简分流办法,化繁为简,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要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既要程序公正,也要实体公正,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完整性,提高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要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制度,明确诉前调解的案件类型和不适用诉前调解的案件范围;严格诉前调解程序,认真做好诉前调解引导工作,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完善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坚持自愿原则,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坚持诉前调解的保密性原则,避免诉前调解不成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在依法审理判决的同时,对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要有预先评估机制,及时做好判后释明工作和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减少当事人的对抗心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三、多元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一次成功的司法实践,胜过无数次空洞的宣讲和说教”,案件审理就是最好的普法课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长效机制,经常性组织群众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既能通过案件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又是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升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一些社会有影响的民事案件要公开立案信息、审判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审判结果。要加强同宣传、文化、教育、司法部门的联系,既要宣传法律法规的条文,又要形成典型案例;既要运用多媒体等高科技宣传工具,又要运用传统的简易宣传图板、图片、图册面向基层进行宣传,使法治宣传工作专业化、亲民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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