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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5-25 访问量: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月中旬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沛县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了解,该项工作共涉及县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兴田公司等7个部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沛县改善农民群众农民住房条件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20189月至2019年底,沛县实施农房改善项目25个,完成龙固镇三里一期、安国镇汉居雅苑、安国镇汪塘新村、鹿楼镇千秋集、鹿楼镇八堡新村三期、栖山镇梁庄新村一期、杨屯镇滨湖佳苑二期等7个项目,截至2019年底,沛县40791.4万名群众(其中采煤沉陷区17055797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省对县下达任务2700户)。2019723日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召开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推进会上,沛县被作为正面典型宣传报道;在2019年底省苏北地区工作推进办公室对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中,沛县由于农房改善工作较为突出,免考核通过;在2019年底在徐州市农房改善工作考核中,沛县满分通过。

二、农房改善专项资金情况

1、资金筹措渠道

20189月—201912月,沛县通过各渠道筹集资金共计到位27.7274亿元。

一是土地指标在省市平台交易形成的交易收入。20189月至201912月,土地指标交易收入实际到位资金9.1045亿元,其中省平台土地指标交易收入4.0522亿元,南京市溧水区土地指标交易费4.2亿元,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指标交易收入0.8523亿元。

二是矿山企业征迁补偿资金。20189-201912月,累计收取安国汪塘、六堡和龙固三里、焦刘等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项目补偿资金0.89亿元。

三是上级可用于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各类专项资金,共12.1829亿元,其中:一是省级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下达沛县3.6435亿元;二是市财政下达沛县2019年度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市级奖补资金0.18亿元;三是获批省级代发行的集体土地退出专项债券资金7亿元;四是中央基建投资采煤塌陷区综合整治资金1.3594亿元。

四是沛县兴田农村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接各金融机构进行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项目融资,可用于农房改善项目资金约5.55亿元。

2、资金运作程序

沛县兴田公司作为土地复垦整理和地矿融合项目的承担主体,以土地整理等地矿融合项目取得贷款资金,用以启动对应项目的建设。所有项目投资统一由兴田公司负责拨付、核算,最终经审计后结算。镇属平台公司、县国资公司、城投公司及开发区投资发展公司均可参予复垦项目及搬迁安置区建设。实施过程中需要非融资项目资金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县政府提出用款申请,县财政局报经县政府审批后拨付至兴田公司。

3、农房改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一是20189-201912月,沛县农房改善项目已累计拨付17.3701亿元(其中:拨付省级资金3.5707亿元、矿补0.89亿元、通过经发局拨付中央基建投资采煤沉陷区搬迁专项1.3594亿元、拨付债券资金4亿元、拨付交易指标费2亿元、兴田公司融资支出5.55亿元),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建设及货币补偿。

二是根据各农房改善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进度要求的项目,加快专项资金支付力度,并督促各项目主体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农房改善项目。

三是对农房改善项目总投入及项目资金来源应进行严格测算。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项目的良性运转;加快指标费的申请进度,加快支付改善项目回购款;统筹安排或出售多余的安置房,以确保农房改善项目的投入与支出相对平衡;完善农房建设各职能部门及各镇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做到土地退出与相应农房建设在资金来源与项目投入上的有效衔接,做到“以收定支”确保镇域内资金平衡。

三、农房改善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

1、农房改善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之一的土地指标交易收入交易规模小,出让价格低,交易难度大。

2、目前采煤塌陷区的补偿标准过低,难以保障采煤沉陷区居民的搬迁安置及基本生活需求。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政府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房改善专项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措施和绩效监管制度,对工作推进扎实的镇、村给予激励,对农房改善项目全程全方位监管。

(二)县农房办、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和业务协作,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的配合和信息共享。

(三)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申请土地交易指标,力争形成更多的指标交易收入及市政府统筹土地计划指标收入。要继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按照不增加政府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自主可控的原则,科学使用各项资金,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要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确定省级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标准,尽快将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拨付下去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加大对沛县整合资金的增量投入,以缓解县级财政压力。要科学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充分利用现有乡村材料,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彰显沛县农村魅力。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发挥典型示范引领。要同步完善配套设施、打造安居乐业的田园乡村。整合“四好”农村路、城乡供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等,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让群众居住更适宜、生活更便利。          (顾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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