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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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水环境治理工作专题询问会整改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6-29 访问量:

县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所作的《关于2019年水环境治理工作专题询问会整改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2019年度水环境治理专题询问会整改问题清单共涉及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经济发展局、城管局、交运局、经济开发区、住建局等7家单位,共计问题12个。截止到20206旬,已完成3个问题,8个问题未完成,1个问题取消。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问题清单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存在较差距,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对未完成问题要查明延迟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尽早解决问题。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认识到水环境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水环境治理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定期会商会办机制,全力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

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提高水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统筹推进城乡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切实抓好道路、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和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工程,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立健全垃圾、粪便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为我县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排污监管,保持对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治理态势,严格审批把关,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从源头杜绝污染。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水环境事故问责机制,依法追究违规违法排污企业责任,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现象。

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县政府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委征求意见,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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