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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人大工作要增强“五个意识”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2-10-25 访问量: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一、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贯穿人大工作始终的灵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通过人大党的组织和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实施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全面贯彻党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意图,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意志,积极将职能优势转化为推动落实的动力。
  二、增强发展意识。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推动发展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是新的形势赋予人大工作的新任务。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发展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人大工作服从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凡是有利于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都全力支持,依法促进,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共谋发展的过程,成为形成合力、推动发展的过程。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有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三、增强法治意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是人大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人大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宪法和法律法规,这就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首先要学法懂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要站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法治,反对人治,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杜绝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等问题。通过人大依法履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加强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完善制定与人大工作有关的工作规则、工作规程,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方式,成为带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四、增强民本意识。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在关注民生上用真情,人大工作才能赢得认可,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下功夫,人大工作才有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了解人民的意见,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愿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实效。做好信访工作,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高度,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切实发挥人大信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增强创新意识。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的关系,人大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进行,同时,面对时代的进步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人大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给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提供了探索空间。要善于探索和总结人大工作的新鲜经验和做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把依法履职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不负人民的重托,只有这样,才能把依法履职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不负人民的重托,以更加出色的工作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
  (作者系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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