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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1-16 访问量:

    1月15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吴昊、张兴涛、徐正冲、贺伟、徐兴常在主席台前排就坐。在主席台就坐的还有郝敬彬、黄浩、朱爱国、陈刚、张长缨、张波、赵士鹏、刘华东、张毅、辛松、彭浩、梅良杰、朱成、朱信勇、冯文勇、王建、朱志军、邓建云、王琦,老同志胡成彪和主席团其他成员也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应到代表345人,实到代表289人,符合法定人数。

    张兴涛主持会议。

    大会分两个阶段进行。


    在第一阶段,大会通过了关于接受徐兴常辞去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决定,大会通过了大会监票人名单,梅良杰当选为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波当选为沛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琦当选为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票决产生了城区主干道汛期不积水、城乡公共交通更顺畅等16件民生实事为2021年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

    当选的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梅良杰向宪法宣誓,张波领誓。

    会议期间,大会举行了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听取了选举结果报告。

    在第二阶段,大会表决通过了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沛县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沛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确定《关于全面治理城区黑臭水体的议案》为大会议案的决定。


    张兴涛致闭幕词。

    张兴涛说,会议期间,各位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扬民主、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共谋发展,展现了恪尽职守、为民履职的精神风貌。大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各项工作报告,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贯彻了县委的决策部署,体现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凝结着代表的聪明才智,必将进一步激励全县干部群众以更加昂扬的斗志,乘势而上、再攀新高,奋力开创2021年全县各项工作新局面。

    张兴涛说,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们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的推进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开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一要始终把胸怀全局作为履职素养,强化新时代人大工作使命担当。二要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彰显新时代人大工作崭新作为。三要始终把守正创新作为工作重点,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效能。四要始终把代表人民作为目标追求,展现新时代人大工作独特优势。

张兴涛最后说,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创新创优,为我县“争做徐州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争做微山湖地区县域协同发展的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选举梅良杰为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月15日



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选举张波为沛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月15日



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选举王琦为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宣传的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月15日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务副县长张长缨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十三五”时期和2020年政府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和2021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乘势而上、再攀新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纲要(草案)》提出的今后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选择、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沛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沛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沛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沛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兴涛主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沛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乘势而上、再攀新高,为我县争做徐州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微山湖地区县域协同发展示范区,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邓建云院长所作的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琦代检察长所作的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确定《关于全面治理城区黑臭水体的议案》为大会议案的决定

(2021年1月1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表决,确定《关于全面治理城区黑臭水体的议案》为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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