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2020年度水环境治理专题询问会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6-29 访问量:
县政府:
2021年6月25日,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水环境治理专题询问会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2020年度水环境专题询问会整改问题涉及县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沛北经济开发区、沛县经济开发区等7家责任单位、共13个问题。截至6月中旬,正在推进9个,已完成4个。
常委会与会人员认为,县人大自2017年换届以来,连续四年问政水污染,督促问题落实整改,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控源截污、污水处理、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等系统工程尚未彻底完工,部分雨污工程的功能作用还不能充分发挥,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水系贯通、碧水绕城形势依然严峻。目前,问题整改仅完成任务的五分之二,总体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下半年工作压力增大,县政府要强化责任,倍道兼进,力争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就做好下步水环境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生态思维,编制专项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我县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统筹考虑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水系布局、功能分区等因素,科学编制专项规划,为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常态长效提供系统性指导。要以规划推动水务工作由传统的河道整治保护向生态修复转变,由仅注重水安全向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务服务和管理等多方面并重转变,为构筑现代化新型城乡水务体系,实现城乡生态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突出控源截污,完善功能设施。坚持因地制宜、系统谋划、多管齐下、高效管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管理责任体系。要加快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要建立机制,政府部门要建立完善工程责任终身制机制,确保每项工程质量责任可追溯;要严格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全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的监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排污口监管,确保水环境治理各个环节、各个系统真正运转,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三、注重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效。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三项清单”,细化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强化治理效能考核结果运用。要厘清职能,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实现水务、生态环境、园林服务、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要持续深化“代表发现”和“代表巡河”功能,实现线上督办、线下督促,畅通三级河长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基层河长积极性,提高履职效率,以社会公众监督作为对河长制监督考核的补充,促进河长制体系化。
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县政府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委征求意见,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