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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沛县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8-24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月30日,梅良杰副主任带领县财经委员会委员到县审计局调研,会议听取了2020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汇报,并对各项数据进行了认真研讨,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23项县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结算情况和15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2020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101.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5%,比上年增收2.15亿元,增长2.16%;县本级财政总支出156.76亿元,完成预算的94.52%,比上年增支21.57亿元,增长15.96%2020年度县本级可用财力176.11亿元,比上年增加19.52亿元,增长12.46%

2020年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县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预算指标未细化到具体的预算执行单位,形成二次分配;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除开发区外平台公司及其他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全部及时缴纳入库;部分预算资金滞留在财政局统管账面,未真实拨付和安排使用;部分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公安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县民政局20192020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全县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分析,主要问题如下:

1.县公安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办法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2.县民政局20192020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多支付居家养老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公用经费挤占项目经费、政府养老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国有资产出租未实行公开招租;未按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调查审核。

3.其他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84家单位将办公经费、会议费、三公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非代缴业务费用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单位自有账户;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二、民生资金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20年沛县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91亿元,基金支出23.6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6.97亿元,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2亿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少获得减免;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违规获得减免;向已死亡参保人员违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未及时清退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职业年金未及时上解。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20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99亿元,基金支出8.21亿元,累计结存3.40亿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重点人群少获资助;向已死亡人员账户支付医保待遇;部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多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分解住院、拖欠供应商货款、医保费用超支挂账;公立医院药品违规加价、取消加成财政补助不到位。

(三)经济适用房管理审计情况

2007年以来,我县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196套,至20213月底,共分配1579套。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剩余617套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销售收入尚有413.39万元未上缴财政;民福园财务账套与业务台账反映的收入不符。

(四)节能路灯管理审计情况

201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航天旭恒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沛县城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合同,约定改造路灯9545盏,改造后节电率应达到60%以上县财政每季度支付对方118.35万元固定节能效益,支付期限为十年,合计需支付4734万元。路灯改造20164月完成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管理决策不当,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2017年开始至本次审计时止,因道路改造,共拆除路灯2463盏,道路改造完成后,被拆除的节能路灯没有新安装未达到预期节能目标,县财政仍按原合同约定付款未建立健全路灯物资管理制度,路灯物资出库与领用不符审计时止仍有1892盏闲置未利用,且部分村镇没有将领取的节能路灯安装使用。

(五)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县财政支付法律顾问费合计157.53万元,审计发现存在问题:县司法局未制定相关费用支付标准和办法;聘请法律顾问未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全县法律顾问未统一管理。

(六)党校培训费管理审计情况

相关预算单位未申请财政专项预算,未向县党校支付培训费,由县委党校违规向参培人员直接收费挤占短期培训班经费列支自身费用

三、重点工程审计情况

对沛县汉兴高级中学工程、沛县张良路改造工程等83重点工程实施了跟踪审计;完成了沛县金融中心工程、沛县阳光小区等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123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金额24.28亿,审定金额20.96       亿元,审减金额3.32亿元平均审减率13.67%。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先施工后评审,招标控制价超概算,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以及施工合同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县法院、人社局、建服中心、政府办、财政局、编办等11家单位和杨屯、河口、大屯等3个镇(街道)共15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多数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财经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审计11家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应征未征社保费、补贴拨付不到位等问题;二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国有资产出租未实行公开招租、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审计3个镇(街道)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虚增财政收入、违规向纳税人奖励、扩大支出范围列报支出、非税收入未入库、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二是工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未按规定取得工程款发票等问题。

五、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规范预算管理行为。细化预算编制,控制预算调整,不断增强预算约束力,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按要求编制预算,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调研,完善资金分配制度和流程,合理测算债券资金需求,及时推动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经营机制和考核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职责,履行资产经营管理申报程序,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切实减轻财政利息负担。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民生保障机制。针对民政、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制度配套措施,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打通民生政策落实“堵点痛点”。坚持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加大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力度,严肃问责制度。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屡审屡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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