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沛县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5-12 访问量:
为有效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机构组成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组 长:郝敬彬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正冲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贺 伟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梅良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仝玉彪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社会建设工委主任汪亿、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曹厚生、预算和经济工委主任朱开靖、人代工委主任肖作平、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侯召辉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县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协调监督工作整体推进。
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日常监督和推进工作,牵头做好推进工作的宣传报道。
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