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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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的方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5-12 访问量: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人大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沛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和关键指标提升,强化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沛县彰显人大担当、贡献人大作为,为夺取“两个争做”新胜利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准确把握定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县委同心、与政府同向、与时代同步,统筹谋划推进监督工作,确保人大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严格依法办事。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履行监督职权,在法律框架下、法治轨道上推进监督工作。

(三)创新机制方法。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手段,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打好监督“组合拳”,完善监督程序,延伸监督链条,形成监督闭环。

(四)注重实际效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突出监督重点,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监督重点

聚焦贯彻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年度重点目标任务,选取重点事项开展监督,既抓工作推进、又抓责任落实,既注重发现问题、又从严问责问效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有理、有力、有为、有权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跟进监督、督查督办

1. 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 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

3. 县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生态环境攻坚克难项目清单和环保重点工程。

四、工作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涉及观念转变、产业转换、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内涵丰富,关系重大。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宪法法律为依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强化措施推动,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过程跟进监督。

(一)确定任务清单着眼目标任务项目化、项目落实责任化、节点进度精细化、工作推进高效化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接,梳理确定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清单和工作方案,列入常委会年度重点监督事项将监督的生态文明建设每项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在县人大信息化平台上发布。

(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县委统一领导、人大常委会组织协调、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各专工委具体实施、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监督工作协调机制。采取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督查督办、问询、审议等监督形式,适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会商会、现场会和联合督查、定期通报、约谈约见等方式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常年、常态跟踪问效。探索整合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纪委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等各种监督资源和力量,形成监督工作贯通协同、统一权威的监督合力,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开展集中督查。督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由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实施,拟定工作方案4812月集中进行督查。平时不定期组织常委会成员和专业人大代表针对督查项目进行视察,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街道人大(工委)每半年组织人大代表对本辖区内环保攻坚克难项目进行1次专项视察,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跟踪督办落实。

(四)实行专题询问。注重把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同环保督察整改、三大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持之以恒推动各相关部门以治水、治气、治土、治味等为重点,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工作不实、推进不力、成效不显的环保建设工程项目,县人大常委会将于6召开线下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专题询问会,对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问询。创新询问模式,常态化持续开展网上询问。

(五)听取专汇报。重点围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对相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和环保工程项目启动情况的报告;8月份,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和环保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12月份,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和环保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各镇、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人大代表每半年专题听取1次镇关于环保攻坚克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年终,镇人代会、街道人大议政会分别听取镇街环保攻坚克难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六)组织民主评议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报告,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逐项监督检查,并对工作质效进行民主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各镇街道人大工委参照执行,建立健全镇、街道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推动基层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七)化意见督办。健全审议意见跟踪交办机制,完善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督促承办单位及时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措施抓好具体落实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在规定时间内向常委会提交办理情况报告;根据办理反馈情况,及时发出督办书面通知,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结,真正做到突出问题不解决不罢手、审议意见不落实监督不结束,办理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八)优化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信息化工作载体作用,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管理应用平台,提升软件的便捷、高效、实用功能,优化升级代表发现模块,完善县人大、部门单位、镇街三级信息化监管体系,畅通代表发现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方式和渠道,全县五级人大代表随时随地可以监督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加强代表用网实务培训,确保代表人人会用网,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及时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开展效情况向社会发布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透明度

(九)扩大代表参与制度化、常态化安排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审议、询问、评议等工作,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参与涉及生态文明建设主题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十)加大经费投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内涵丰富、项目较多、任务繁重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资金投入做保障。要把监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舆论宣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和监督工作经费等。

、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依法开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4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事项监督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形成监督推进工作合力。

(二)坚持正向激励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加分考核,科学设置考核分值,激励相关单位和镇街主动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注重结果运用树立用人导向,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激情和担当作为。严格约束问责,对人大监督意见不落实、发现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依照权限启动问责程序

 

 

县人大常委会 

                     2022321

 

 

 

 

 

 

 

 


沛县人大常委会督办生态文明建设

具体问题项目清单

 

问题1:对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研究不多,生态保护责任落实不力。

牵头领导:吴昊、索向东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部委办局、各镇(街道、区)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持生态优先的战略定力。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新路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县科级干部每人一本《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作为枕边书加以全面深入学习,并作为年度科级干部考学的第一主题,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2.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出台《沛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和问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3.切实提升专业治理能力。树立生态治理的大局观、全局观,严格落实《沛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系统思维考量、以整体观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梳理重点工程和约束性指标,多措并举加强源头治理,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纵深推进问题排查整治。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系统性研判,分析源头性问题,找出深层次原因,提升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跟踪督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巩固和提高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2:绿色发展导向严重弱化,2019-2021年生态环境高质量考核权重连续三年大幅低于省市要求。

牵头领导:潘晓

牵头单位:目标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推进绿色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年度生态环境高质量考核权重高于省市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差距不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补足精神之钙,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徐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殷切嘱托,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剖析问题、查摆原因、整改到位,切实纠正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抓得不深、落得不实的问题,着力解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2.徐州市对各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分值权重按百分制折合为6.8分。2021年,县委县政府已将县对镇(街道、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百分制)中生态环境保护分值由4分增加至7分,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分、生态环境攻坚克难项目3分。2022年县对镇(街道、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百分制)中,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考核第一指标,分值提高至8分,3分用于大气、水环境治理,依据监测数据和改善情况排名赋分;5分用于生态环境攻坚克难考核。另外视生态环境工作进展和督察反馈整改成效,将考核预留的10,部分甚至全部追加到环保攻坚项目上,倒逼各地各部门拿出实招硬招,全力攻坚,全力整改。

3.科学设置职能部门、属地镇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指标,科学调整赋分权重,充分体现差异化,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深化绿色发展导向。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3:在大气环境质量全省垫底的严峻形势下,2021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未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牵头领导:吴昊、索向东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住建局、经发局、交运局、水务局等生态委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区)

整改目标: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源头治理,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走在省市前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决不能因为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而沾沾自喜,决不能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代替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尽快扭转大气环境质量全省排名靠后不利局面。加强会商研判,综合制定科学有效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大力推动PM2.5臭氧协同治理,聚焦扬尘、餐饮油烟、汽车尾气综合整治,扎实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等工业污染源系统治理,细化完善污染天管控措施,提前预警,提升管控精准度。

3.严格落实《徐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规则(试行)》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区域点位长负责制,点位长由各板块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履行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逐条落实大气管控10,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程减排、管理提升、联防联控等重点措施。    

4.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大气源清单及源解析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空气自动化监测体系。加快苏鲁边界空气监测站点建设,提高外源性大气污染物的预判预警能力,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4:生态红线保护意识不强,对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区域范围进行人为抠挖,生态红线让步于畜禽养殖等违规项目。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安国镇

整改目标:安国湖湿地公园生态红线得到有效管控,人为抠挖问题得到依法合理解决,严防各类污染问题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强化生态红线保护意识,巩固已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建立不越红线的长效管理机制,清理取缔生态管控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项目,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彻底消除污染源

2.对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勘界定标工作,清晰划定空间结构和保护范围,全面深入排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分类有序解决问题,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进一步巩固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成果,强化系统治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监督,推动示范引领,着力打造区域煤矿塌陷区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典范。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5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整改不彻底。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

整改目标:彻底整改、全面销号。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环保信访问题自查自纠,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11件信访问题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9件信访问题,逐一开展问题再排查、再梳理。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找准工作突破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清零。

2.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深入开展环保领域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集中时间推动化解,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回炉整改;对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敷衍对待群众关切环境问题的单位或个人,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对久拖不决、虚假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对环境信访问题、矛盾纠纷信息的管理、分析和研判,组织人员广泛调查走访,及时发现和掌握环保领域出现的新动向,对新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纳入问题清单,对排查出的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实行动态管理,督促责任属地和部门及时化解处理。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问题6:徐州忠意饲料有限公司油厂恶臭、雨污混流等问题仍未解决。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整改目标:油厂恶臭气体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整改时限:20223月底前

整改措施:

1.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产生、收集、处理和排放情况,逐一找准污染防治短板、异味产生源和影响方式及范围,科学制定车间、沉淀池恶臭气体收集处理整改方案,按规范铺设收集管道,依标准安装除臭设备,相关环保设施设备安装运行通过验收后,企业方可恢复生产。

2.限期完成企业内部污水管网改造及污水沉淀池建设,做好防渗漏、防外泄、防恶臭处理,彻底解决雨污混流问题。

3.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监管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7:安国镇部分塑编企业生活污水仍未接管。

牵头领导:朱成

责任单位:安国镇

整改目标:辖区塑编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入网全覆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对安国镇辖区内塑编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处理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2.在沛龙包装制品等企业集中区新增600余米生活污水管网,把集中区塑编企业的生活污水全部接管收集。  

3.加强对集中区污水处理站的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进出水浓度符合规范要求。

4.落实属地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8:重复信访问题高发频发,2018年以来,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涉及沛县餐饮油烟问题举报575件,其中汉源街道九龙城餐饮油烟信访举报61件,本次督察进驻期间,仍有群众来电多次反映该问题。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住建局、汉源街道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餐饮单位(企业)管理及审批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大幅减少餐饮油烟信访及重复访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治理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涉及沛县的575件餐饮油烟问题开展梳理排查,因地制宜,一案一策,尤其对未完成整改、重复举报和不满意信访件,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有效减少重复信访。

2.限期解决汉源街道九龙城餐饮油烟信访问题,同时加强对该信访问题的跟踪回访,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3.加强城市规划区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在城市规划设计中为餐饮业划定或预留单独区域,推动集约发展。对已存在的经营单位,开展高标准整改提升,对整改无望的,果断采取措施取缔或关闭。

4.积极探索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征求群众意见机制,从选址开始控制,减少后续餐饮油烟信访问题。

5.针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问题,立足就地化解、快速处置原则,建立各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机制,梳理问题清单,严格销号管理,健全信访回访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生态环境领域重复访、越级访。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9:沛县部分党员干部不能正视存在问题,存在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一刀切行为的情况下,不少单位和地区依然采取临时停工停产方式消极应付督察。

牵头领导:张波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生态委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区)

整改目标:坚决纠正认识偏差,正视存在问题,杜绝环保督察迎检一刀切行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对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意义在认识上再提高,要坚决克服无关思想,也要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决不能抱着交差心理,得过且过,更不能蒙混过关。必须主动接受督察,痛下决心、雷厉风行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对于专项督察期间,住建局、汉源街道违反督察工作纪律行为坚决处理到位,对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单位及个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方式敷衍应付、消极逃避督察,严肃查处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3.以案为鉴,进一步层层传导压力,牢牢坚守底线,对凡是出现一刀切方式逃避环保督察的,应查未查、应发现未发现问题以及不配合督察、阻挠督察、拒绝督察的,严肃责任追究。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10:沛县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站在督察组调阅东原港有关资料时,提供虚假材料。

牵头领导:张波、王建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整改目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1.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是对沛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肃政治检阅和强有力的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督察组工作,汇报真实情况,提供真实资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对县交通运输局港务站在督察期间提供虚假资料等违反督察工作纪律的行为,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3.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法规教育,正确认识上级督察考核,严把政策关和材料审核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11:规上重工业和轻工业产值比重为65:35,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能耗超过80%。能耗双控形势严峻,2021年上半年,沛县能耗强度预警等级为红色,1-8月份规上工业综合能耗同比增加35.4%,完成全年目标压力倍增。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整改目标:降低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能耗比重,确保完成年度能耗总量及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制定印发《沛县2021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按照市下达的全县单位GDP能耗年度下降2.9%的要求,细化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目标任务。重点从严控项目准入、分解能耗指标、整治散乱污企业、推进新能源项目、考核评价等5个方面,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进一步降低高耗能行业占规上工业能耗比重。

2.建立两高行业监测分析和预警响应机制,针对重点耗能企业,加强监测监管,及时开展节能目标风险预警管控,确保企业合规生产、超低排放。

3.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质态。注重项目招引,提高低耗能高附加值项目招引占比,建立项目负面清单,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依赖型行业准入,认真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禁建设淘汰类、限制类和产能过剩的高耗能项目,对新改扩建项目按照清洁生产标准审批建设。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12两高项目发展冲动明显。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严禁新上不符合要求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要求,从审批、监测、减量替代、违规追责等方面,制定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具体措施,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依赖型行业准入。

2.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梳理拟建、在建和已建成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实行滚动更新动态管理,分类处置,防止一刀切

3.从严控制增量项目。深入论证正在洽谈、尚未获批准的两高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能耗减量替代、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明显超出能耗双控目标、环境排放容量的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重新评估已获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拟建两高项目,科学论证项目的能耗双控、减煤、环境质量、碳达峰目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坚决拿下不符合国家、省、市最新要求的项目。

4.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对未批先建或未按能评批复要求建设的两高项目进行节能监察。

6.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新能源产业。大力推进新能源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新技术项目,重点发展锂电池储能、电池片光伏组件、高端电缆产业链条,抢占绿色低碳发展的制高点。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13: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年产12.5万吨高碳铬铁技改项目,日均耗电量高达90万度;徐州华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类似项目已完成备案,建成后日均耗电量将高达650万度。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指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改;拟建项目符合政策准入条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督促指导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节能技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力争尽快达到国内领先能效水平。

2.撤销徐州华东新材料40万吨高碳铬铁合金项目备案,同时梳理排查类似项目,从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严格论证,分析评估项目对能耗双控、减煤、环境质量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深入论证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3.推行传统产业提升”“老旧企业整治行动,支持现有两高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更换新设备、实施新工艺,做到科技含量明显增加,资源消耗大幅降低,提高产业含绿量和企业含金量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14两高项目后续管理缺失。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加强两高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两高项目运行管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强化两高项目后续管理,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组织项目核查清理,对已建成投产的两高行业项目,组织开展节能诊断,对项目合规性、安全、节能、节煤、减排等状况逐一排查评估,确保排查工作科学规范,形成排查档案。对符合产业政策,按照目前标准符合手续办理要求的,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手续缺失且无法补办的,依法依规限期关停退出。

2.开展两高项目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环评、排污许可、验收程序完备性;自主验收合规性;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及依证排污情况。对检查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一企一档,进行定期跟进、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3.实施差异化环境监管。对手续完备、规范落实环境管理各项规定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手续不全但符合产业政策、不存在其他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符合行政许可或验收条件的两高项目,指导企业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对存在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偷排漏排等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治等强制措施。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15: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实施半封闭矿热炉封闭化改造,造成能源浪费并新增污染物;项目批建不符,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技改项目环评漏评,企业未开展相关监测;新上矿渣加工项目在建,不能提供环评手续。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汉源街道

整改目标:限期完成半封闭矿热炉封闭化改造;在线监控规范运行;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20225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5月底前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半封闭矿热炉封闭化改造。

2.对废气处理设施及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线数据精准。

3.对技改项目中漏评的铬及其化合物开展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按要求开展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

4.对矿渣项目依法依规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16: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敬安镇

整改目标:完成金虹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

整改时限:2022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金虹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已于202111月完成,清洁运输已于202112月份通过中钢协公示。

2.加快评估监测工作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跟进调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度,确保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改造于20222月底前完成评估监测,达到全流程超低排放标准。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17:沛县经济发展局牵头开展的铸造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落实打折扣,整改验收走过场,未实现实质性的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整改目标:保留提升一批,整合退出一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制定出台铸造行业进一步整治提升方案,对全县铸造企业分类提出整治方案。对2020年已关停退出的63家企业,全部实施两断三清,加大巡查频次,严防死灰复燃。对保留的62家企业再次排查,未获得审批、核准、备案立项手续的企业一律关停退出。未有环评批复及未通过环评验收的企业、未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并通过的三个一批企业一律关停退出。无整治提升意愿自愿退出的企业,实施停产,保留产能。

2.突出环保提升,规范企业生产。对保留企业的环保设施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指导企业开展熔炼炉烟气处理设施的配套改造,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建立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39726-2020)和《铸造行业排污许可规范》(HJ1115-2020),全面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产品。指导企业按照厂房建设标准化、物料管理封闭化、企业管理现代化、生产设施机械化工废处理无害化五化标准开展整治。成立由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组成的整治提升工作组,开展业务指导和后督查工作,对五化不达标和环保、安全不达标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整治提升后的企业开展生产现场检查,对存在生产现场混乱、排污不达标等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3.鼓励企业整合入园发展高端铸造。按照《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企业整合兼并不达标企业,有序实施产能置换整合,抱团入园发展高端铸造,并根据企业建设规模、投资强度、产品档次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批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经发局加强铸造项目核准、备案监管,生态环境局加强铸造项目环评审批监管。保留产能拟退出企业,产能置换前严禁生产,产能置换后实施两断三清

5.加大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到位,并限期整改。保留铸造企业安装计电监控装置,确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可监控、可核查。

6.属地建立网格化包挂制度,责任到人,常态化开展巡查,指导监督企业按照五化标准要求加强管理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问题18:春旭矿山机械、东尚耐磨材料等企业仅将铝壳中频炉置换为钢壳中频炉,未对配套设施全面升级改造;关停退出的鑫鑫铸造厂等企业炉台、砂型设备等未完全拆除。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沛县铸造产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分类采取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对春旭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生产设备提升改造,限期完成整改。

2.对东尚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关停取缔。限期拆除电炉及配套设备,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3.对鑫鑫铸造厂的关停退出情况,开展整治回头看,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问题192019年前备案的多数企业批大建小,实际产能低于准入门槛。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整改目标:严格企业备案管理,确保企业投资项目批建一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严格核准批复和备案办理,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经发、资规、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2.聘请江苏省铸造协会专家对产能进一步核实认定,对批建不符的企业按照《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依法予以处理。

3.举一反三,加强对类似企业的梳理排查,一企一策,指导企业产能置换、整合入园。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问题20:保留的58家铸造企业中53有条件通过验收,安全环保问题依旧。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整改目标:严格验收流程,杜绝有条件通过验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由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组成整治提升工作组,对有条件通过的铸造企业全面开展回头看,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停产整顿,并聘请第三方专家开展达标核查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建立完备可查的环保、安全信息台账和管理机制,保持生产环境卫生整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3.落实属地镇街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整治提升工作组的工作意见,监督和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华钢耐磨材料涉嫌废气直排和规避监管,4个布袋除尘器布袋不全,危废处置协议已过期3月未续签。

责任单位:鹿楼镇

整改目标:污染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危废规范管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202110月底前,该企业已全部更换新布袋除尘器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2.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危废贮存、转移符合规范要求。

锦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电炉上方吸风罩破损,浇铸工段吸风罩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金盛机械制造吸风罩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不能有效收集废气。

责任单位:杨屯镇

整改目标:安全、环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202111月底,两家企业已按铸造行业整治提升要求完成整改。

2.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全收集全处理。

徐州苏润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批建不符,3台抛丸机及1条铁模覆砂生产线未履行审批手续;含VOCs废气未有效收集。车间积尘较多,危废处置协议到期未签,危废库未建设。

责任单位:汉兴街道

整改目标:违规建设项目拆除取缔;安全、环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2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该公司批建不符的3台抛丸机及1条铁模覆砂生产线目前已拆除。

2.按铸造行业整治提升要求完成废气、粉尘收集处理等整改工作。

3.20222月底前完成危废库建设,加强危废规范管理。

祥龙矿山机械配件使用黏土砂落后淘汰工艺,72日排查时该企业厂牌名为徐州怡维思机械有限公司,未列入125家排查整治清单中。

责任单位:朱寨镇

整改目标:取缔落后淘汰工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1.202112月,沛县祥龙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已完成淘汰落后黏土砂工艺工作。

2.清理与沛县祥龙矿山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厂牌。

3.加强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巡查,确保企业各项生产环节符合环保要求。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社会建设工委

问题21:部分镇街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

整改目标:全面建立属地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属地工作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落实人员,建立三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县、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分别确定网格长和网格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实现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及时整改。

2.落实经费,提供坚强保障。夯实基层网格监管工作基础,保障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动真格、显实效,率先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网格员工作经费,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属地负责、监管到位的常态化生态环境监管联动机制。

3.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网格工作任务涉及区域内大气、水、土壤等各类污染问题及环境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网格员及时了解、发现、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确保问题能够高效快速解决。

奇琦生物现场检查未生产,企业库房内建有非法洗砂生产线,大量石物料露天堆放,物料传送带未密闭。

责任单位:栖山镇

整改目标:砂石物料进棚,拆除未密闭物料传送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1.拆除物料传送带,严禁物料砂石露天堆放。

2.依法依规处理洗砂生产线问题。

3.加强对奇琦生物网格化环境监管,做到扬尘全收集、地面无积尘、物料砂石全覆盖。

徐州石固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已停产,关闭工作尚未落实两断三清,设备、厂房等尚未拆除。

责任单位:龙固镇

整改目标:完成清理取缔工作。

整改时限:20225月底前

整改措施:

1.按照两断三清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节点,限期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辅材料。

2.落实拆除过程中安全、环保措施,消除安全、环境隐患。

芭田公司生物质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近期数据异常。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整改目标:烟气在线监测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对芭田公司在线监测仪实施比对检测,查找数据异常原因,加强设备日常运维,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速达再生资源项目第二条生产线破碎工段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筛分工段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完毕;厂区大量建筑垃圾原料露天堆放,未入库。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整改目标:配套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原料入库存放。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112月底前废气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确保废气全收集、全处理。

2.限期建设原料库,配套设置降尘抑尘设施。所有原料入库存放,减少扬尘污染。

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二沉池处地面积水呈强碱性,二沉池堵塞严重。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整改目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6月底前完成二沉池中和系统改造,由人工添加改为机械添加,杜绝地面抛洒。

2.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及时清理二沉池沉积物。

徐州建拓市政工程水稳生产线无相关手续;物料仓库存在自建码头。

责任单位:安国镇

整改目标:完善生产线相关手续,拆除自建码头。

整改时限:2022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2月底前完善生产线相关手续。

2.取缔自建码头,拆除码头栓船桩和塔吊基础。

3.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徐州湘然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污水直排厂外沟渠。

责任单位:栖山镇

整改目标:养殖废水处理设施规范建设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112月底前完成湘然农牧雨水管道铺设,完善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到雨污分流,严禁污水直排。

2.加强企业日常网格化监管,严格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徐州绿润牧业公司雨污未分流,堆粪场封闭不全,部分渗滤液流出。

责任单位:魏庙镇

整改目标:雨污分流到位、堆粪场封闭规范

整改时限:20223月底前

整改措施:

1.限期完成雨水管道铺设,做到厂区雨污分流。

2.按照规范完善堆粪场建设,粪便及时外运和规范处置。建设渗滤液收集池,管道运输至三级沉淀池,及时对沉淀池开展清理。

3.开展厂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验收标准。

4.加强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严格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沛县农业农村部门对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不到位,大沙河湿地保护范围内随意堆肥,污染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鹿楼镇

整改目标:畜禽粪便污染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鹿楼镇大沙河湿地范围内堆肥限期清理完毕,同时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大沙河沿线的随意堆肥问题。

2.拓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途径。加快推广种养一体化模式,促进规模场户配套或流转农田、果林,对养殖粪便通过堆肥发酵、沼气工程和氧化塘处理,实行资源化利用;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因地制宜进行原位和异位发酵床养殖,做到粪便污水零排放

3.推广徐州国新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岛模式,集中收集处理畜禽粪便、餐厨垃圾、秸秆、环卫粪污等废弃物,彻底解决养殖粪便污染问题。

4.按照农牧结合、科学布局、循环利用、控量减排的要求,因地制宜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探索推广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养殖场户粪污有效收集利用。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社会建设工委

问题22:江苏首盾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汉方机械等企业打磨、喷漆作业未在专用设施内进行。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杨屯镇

整改目标:规范生产行为,确保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

1.对江苏首盾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停产整顿并限期整改到位。

2.对汉方机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停产整顿,限期完成打磨和喷漆车间的改造,规范危固废储存处置。

3.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问题23:沛县经济发展局减煤工作监督管理、数据核查工作缺位,沛县统计局对县重点耗煤企业上报数据把关不严。2019年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少报1-7月份耗煤量问题被徐州市统计局交办后,9-12月仍未如实上报耗煤量,企业全年共上报耗煤209.48万吨,与实际耗煤量250.82万吨严重不符。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统计局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减煤工作监督管理,确保数据核查准确无误,对数据造假行为立案查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方法,完善企业煤耗审核、测算方法,强化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对全县重点耗能企业能耗、煤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严格把关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2.持续开展重点耗煤企业监管,切实提升数据填报质量,建立企业耗煤量清单,形成月报制度,及时掌握耗煤数据,确保如实上报数据,真实反映企业能耗情况。

3.按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严格落实减煤措施,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予以全县通报,加强督办落实。

4.完善减煤数据联查机制,对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实施常态化监管,定期进行数据核查。对数据异常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数据出入较大等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问题2420207月以来,PM2.5高值区域溯源排查发现工地、道路扬尘问题近千个,20211-8月降尘量月均值达4.6/平方公里,实现年度目标基本无望。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园林中心、各镇(街道、区)

整改目标:降尘量达到省市考核目标;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实现工地扬尘治理管控的智慧化、常态化、长效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对专项督察交办的新都市华庭二期工地、泊枫花园项目工地、淮海绿色纺织产业园施工道路、沛城街道蒋庄村拆迁工地、华宇悦城项目工地、红光四区新村、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拆迁工地等扬尘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整改。

2.强化智慧工地建设,加强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对在建工地扬尘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对数据异常的及时落实差异化停工整改措施。

3.强化各类扬尘源管控。建筑、拆迁、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各类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建立施工工地红黑榜,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工地,纳入红榜,予以豁免;检查不合格、六个百分百不落实的工地,纳入黑榜,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经济处罚、媒体曝光、信用扣分等惩戒措施。

4.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提高道路机械化冲洗、洒水、喷雾、吸尘及洗扫频次,提高作业科学性,根据温度、湿度、风力等气象条件,及时调整道路机械化作业频率。强化重点区域治理,重点对东环路、西环路、萧何路等扬尘较多的路段加大清扫频次。加强省控站点周边扬尘管控,对周边一公里范围区域施行精细化管理,增配大型机扫车及洒水车。

5.严格渣土运输管理。针对督察交办孔庄煤矿渣土车物料抛洒、南京路施工工地渣土车夜间作业等问题,对重点区域每月开展1次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并公开处理结果。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的车辆依法采取罚款、扣分、查扣等处理措施;对连续违规运输的企业,落实信用扣分、公开曝光、退出市场等综合惩戒措施。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25:汽修行业整治流于形式,朗威汽修厂、路通汽修厂调漆与喷漆废气直排外环境。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严把准入门槛,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规范化经营,废气达标排放,汽修行业危固废管理处置形成闭环。

整改时限:20225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汽修企业经营备案制度,把危废库配置和危废处置流程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在企业经营前消除污染隐患。

2.依据《沛县汽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全县范围内汽修行业的集中整治。按照取缔关停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全县45家烤漆房中,对其中不具备整改提升条件的14家限期关停取缔,对其余31家具备提升条件的烤漆房集中组织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前禁止从事喷漆业务,并督促其尽快完善备案手续。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责成加强设施运行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源头控制。鼓励汽修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 产生。

4.加强过程控制。加强维修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汽修企业对容易产生VOCs的涂装作业要在密闭的空间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鼓励企业采用全密闭、自动化、智能喷漆机器人等先进喷涂技术,以及高效工艺设备等,控制漆雾产生量,减少工艺过程中VOCs无组织排放。

5.深化末端处理。汽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按照相关VOCs排放标准,制控制VOCs排放措施;鼓励采用干式过滤+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的组合式末端废气处理技术,实现VOCs的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6.对徐州路通汽车修理厂予以停业整改,按规定使用喷漆间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朗威汽车修理厂属拆迁范围,责令其停业,并限期拆除所有喷漆设备。

7.对专项督察交办的沛县大众特约维修站予以停业整改,更换废气处理设施,按要求更换活性炭、过滤棉,规范建设危废库,完成整改后,方可恢复经营。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26:塑编行业整治流于形式,徐州瑞雪包装有限公司、华能塑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活性炭填充偷工减料、长期不更换。

牵头领导:冯文勇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塑编行业规范生产与管理,基本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VOCs废气收集率、处理率达到双“90”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1月底前,制定《沛县塑编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对全县塑编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按关停退出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提档升级一批的要求,分类组织实施。

2.开展塑编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行动,各有关镇(街道、区)对辖区内塑编企业再进行深入排查,防止漏报企业,并按照《沛县塑编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实施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更新厂房和设备的塑编企业,整改时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对符合要求、可继续生产及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将其纳入网格监管,加强指导协调。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拒不整改列入关停淘汰的企业,在20223月底前由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采取停产措施,严禁生产

3.深化整治提升成果,对停产整、完成整改的企业开展后督察取缔关闭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整治提升后各有关镇(街道、区)对塑编企业持续进行常态化督查,实施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4.严格按照《沛县塑编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落实现场、环保、安全方面的整改措施,确保20226月底前全部完成。成立由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组成的转型升级工作组,开展业务指导和后督查工作,对企业生产现场环保设备安装使用和达标排放企业安全生产整改开展督查,确保20226月底前完成整治提升工作。对逾期完不成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县政府督查室全程督查整治提升工作。

5.对关闭退出企业实施两断三清。各相关镇(街道、区)对辖区内已关停塑编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于20223月底前全部实施两断三清,坚决防止关闭不彻底、死灰复燃、改头换面生产等问题发生,202241日起由县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督工作凡违规生产、未完成两断三清企业,报县纪委监委,追究企业和属地责任。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企业作为整提升主体,围绕打造绿色塑编企业目标,结合企业实际,严格做好各项整提升工作,并按照标准规范生产。各相关镇(街道、区)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实行包挂制度,县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加大巡查频次,对企业进行长效管理,发现违规企业坚决查处。

7.深入推进VOCs治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对列入塑编加工产业集群和省计划的塑料制品、包装印刷集群企业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不符治理要求的,限期整改。推进重点塑编企业分表计电环保用电监管,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8.实施塑编企业夏秋季豁免和错峰生产。对完成原辅料源头替代,生产工艺先进、治理设施规范、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实施豁免;对安装治理设施、但达不到豁免标准的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对没有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查处。

9.责成徐州瑞雪包装有限公司、徐州华能塑业有限公司等塑编企业按照活性炭填充或更换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27:工业涂装行业整治流于形式,东象木业有限公司、轩畅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工业涂装企业未落实臭氧污染过程应对管控措施,违规进行喷漆作业。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整改目标:工业涂装行业治理成效明显提升,污染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强化治理回头看。对全县工业涂装企业开展整治提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化推进发现问题治理,网格化移交属地,确保治理效果长效化。20223月底前完成列入省整治计划的81家铸造、灌排等企业整治情况回头看及全县挂车、家具等其他工业涂装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20226月底前完成整改。

2.严格落实《徐州市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基础规范》中工业涂装治理技术规范,从源头管控、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关键环节解决工业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强化原辅料替代,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灌排、挂车、铸造等金属制品推广水性、粉末涂料。根据涂装行业工艺特征选用高效率治理设施,逐步淘汰现有采用UV光氧催化低效处理设施。使用溶剂型涂料,应取消现有的喷淋吸收装置,采用干式多级过滤预处理装置。治理后废气应达到江苏省地方排放标准,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

3.强化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规定,对家具、铸造及工业涂装分级要求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建立和落实差别化管控动态机制。持续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将工业涂装企业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擅自停用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未及时更换活性炭、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排放不达标、不落实错峰减排、治理无望企业坚决关停取缔。

4.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按照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滤材料、吸附剂、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

5.督促东象木业有限公司、轩畅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徐州康乃馨远红外设备有限公司、徐州环亚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等工业涂装企业严格按臭氧污染过程应急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28:沛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未如期完成。

牵头领导:冯文勇

责任单位:沛北经济开发区(杨屯镇)

整改目标: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112月底完成污水处理厂设施调试,污水处理厂开始试运行,完成进出水在线监控设施联网。

3. 完善园区管网建设,查找漏点堵点,逐步实现园区企业污水接管全覆盖,切实提升污水处理效能。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29:内河码头环境整治未如期完成。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汉街道、龙固镇、杨屯镇

整改目标:清理取缔辖区内无证非法码头,持证码头规范生产。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集中开展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回头看和岸线复绿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和夜间巡查,重点对移动码头、简易吊装等非法装卸开展专项治理,对岸线复绿遗漏区集中开展生态修复,对没有复绿岸线组织开展复绿工作20226月底前完成。

2.根据《关于开展内河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月行动的通知》,对全县持证码头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县内苏鲁粮食现代物流中心、小营港、天安码头、双通码头、龙杰港、东原港等港口码头监管,从堆场扬尘防治、装卸设备粉尘控制、道路扬尘控制、废水处理、港容港貌提升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

3.针对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标准。堆场扬尘方面,堆场实施物料全覆盖,建设混凝土围墙、防尘网、天棚储库等设施;装卸粉尘方面,装卸机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要求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道路扬尘方面,严格进出港车辆管理,做到进出车辆冲洗保洁,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冒载和货物抛洒;废水处理方面,各港口按规范对初期雨水、港区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港容港貌方面,在港区四周及道路两旁进行绿化,加大码头、道路、堆场的清洁保洁力度,码头平台要做到船船清、班班清,晴天洒水不少于2次,确保洒水范围有效覆盖整个堆场。

4.全面挖掘技术节能潜力,配备喷淋除尘系统、安装卸船漏斗、雾炮设施,港口照明设备为LED灯具,港口生活用水采用太阳能系统供热,降低电能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实现生活污水全部回收利用。

5.对扬尘严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等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执法联动,强化监督指导,落实属地网格化责任。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30:入南四湖河流自动监测小型站建设工程未如期完成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汉源街道、沛城街道、龙固镇、五段镇、胡寨镇

整改目标:完成姚楼河、大屯港河、挖工庄河、京杭运河湖西航道、韩坝河、鹿口河、五段河7个入南四湖河流水质自动监测小型站建设任务。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111,7个入南四湖河流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建成并调试结束,具备运营条件。

2.健全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入湖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预警功能。

3.加强取水口上下游巡查管理,规范设立警示牌,坚决杜绝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现象。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

问题31:最高检交办第一批24件问题,地方上报全部整改完成,核查发现9件未整改到位;第二批65件,抽查16件仅4件完成整改,亟需进一步推进。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镇(街道、区)

整改目标:完成最高检南四湖专案交办问题线索整改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根据最高检交办第一批24件和第二批交办65件线索(其中涉及沛县46件,苏鲁插花地19件),逐条逐件核查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治理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一案一档,逐案销号。

2.深化苏鲁边界治水五联机制,对交界插花地段界线不清的问题线索,积极与山东省微山县、鱼台县开展联合排查,进一步厘清责任,开展联防联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问题整治回头看,确保彻底解决问题,杜绝问题反弹。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①“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大屯街道原沛县宏之达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企业生活污水收集进入管网。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封堵沛县宏之达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污口,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企业污水接管到位。

2.落实环境监管措施,严防污水入河。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②“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沿河企业为万特达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有生活污水汇入大屯港河。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企业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确保污水不入河。

整改时限:202210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封堵万特达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企业厂区内部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污水收集和集中式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接入村庄污水收集管网,严禁排入大屯港河,202210月底前完成整改。

2.大屯街道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对大屯港河沿线工业和生活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控源截污措施,彻底根治污水入河问题。

3.加强对企业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③“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杨屯镇东北方向废弃窑厂西侧洗砂厂污染问题。99日现场检查时,院内还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沙石、沙土,两断三清不彻底,整改不到位。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杨屯镇

整改目标:取缔废弃窑厂西侧洗砂厂违法企业。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对杨屯镇东北方向废弃窑西侧洗砂厂场地全面清理,清理废弃原材料,拆除洗砂设备,城区恢复原貌。

2.杨屯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对辖区内的工业和生活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控源截污,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标准,全面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3.加强对企业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④“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船舶生活污染大沙河湖口。99日检查时整改不到位,现场有2只渔船,散养少量鸭鹅,整改不到位。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龙固镇

整改目标:清理大沙河入湖口生活船渔船及畜禽养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全面清理大沙河沛县籍入湖驻船及河道养殖,主动与鱼台县、微山县对接沟通,妥善处理山东籍长期驻留船只问题,清理岸边生活设施和家禽养殖场所。

2.龙固镇对辖区的大沙河、姚楼河等入湖河道及支流进行全面排查,杜绝驻船生活和养殖污染等行为。

3.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健全河道保洁责任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和管护。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⑤“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龙固镇护城河生活污水污染问题。99日现场检查时,已建设了雨污分流配套管网,对护城河进行了清理疏浚,但与护城河相连的零号沟内水质较差。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龙固镇

整改目标:完成河道综合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科学编制护城河和零号沟水质提升方案,全面推进落实整改。

2.对汇水区域内的排污口、农田退水口等各类排口及污染源,开展溯源排查,形成分析报告,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3.开展区域控源截污,实施零号沟河道清淤、排污口封堵、农田退水口整治,强化闸站管理,杜绝污水入河。

4.实施零号沟生态修复与整治,种植挺水植物,适时采取生态调水、生态补水,提高生态流量,实现水清岸绿。

5.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落实河湖长制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⑥“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龙固垃圾中转站东侧沟渠养殖污染问题。99日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生态修复,清淤整治。西岸还有少量养殖住户和养殖棚未清理,整改不到位。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龙固镇

整改目标:清理取缔龙固垃圾中转站东侧河道沿线养殖户,并完成河道清淤整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全面取缔龙固镇垃圾中转站东侧沟渠养殖户,清除养殖棚和其他养殖设施,对已拆除场地进行复垦整理,堆存的粪污集中收集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场地恢复原貌。

2.开展沿河养殖排查清理工作,取缔河道沿线有严重污染隐患的养殖户,消除河道污染源。

3.实施龙固镇垃圾中转站东侧沟渠河道整治,适时采取水系贯通和生态补水措施,切实提升河道水质。

4.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落实河湖长制和网格化环境监管,严防养殖污染问题反弹。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⑦“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胡寨镇草庙村秦存腾养鸡畜禽污染问题。910日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粪污清理不到位、有进入南部池塘现象;池塘严重黑臭。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胡寨镇

整改目标:清理取缔胡寨镇草庙村秦存腾养殖场,完成周边坑塘整治。

整改时限:20221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取缔红光干渠胡寨草庙村秦存腾养鸡,清理养殖设施,全面清理场地粪污及废弃物,彻底消除污染隐患,严防对沿岸河道水体污染。

2.清理养殖场周边坑塘和河道沿岸垃圾和废弃物,对坑塘进行清淤和岸线整治修复,对河道进行岸线整治和复绿,全面提升水体水质。

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落实河湖长制和网格化环境监管,严防养殖污染问题反弹。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⑧“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二级坝东路南边河湖违章建筑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处违建37间,目前还有1间未完成拆除。整改不到位。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违章建筑全面拆除。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112月底前已完成二级坝河湖违建拆除和场地清理工作。

2. 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问题排查溯源,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⑨“南四湖专案第一批线索,安国镇周田工业聚集区生活污水收集不足问题。99日现场检查,安国镇建设一座一体式污水处理站(200/天)用于处理塑编企业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进水不正常;周田工业聚集区内徐州沛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未接管,直排厂内沟渠。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安国镇

整改目标:完善安国镇周田工业聚集区污水管网建设,确保企业污水收集处理不外排。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科学编制周田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和管网改造提升方案,全面推进落实整改。

2.开展聚集区管网排查,完善园区主干管网铺设,企业入河污水直排口截污整治,污水纳管收集,杜绝直排入河。

3.实施徐州沛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厂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冷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管网集中处理。加强对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最高检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五段镇后六段村西南430米水体富营养化;水生植物因缺乏管理而造成的水体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农药化肥污染地表水。该处为五段镇后六段村汇水坑塘,910日现场检查发现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未纳管收集,有直排现象,坑塘不与外部水系贯通,表面有少量浮萍。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五段镇

整改目标:实现后六段村坑塘控源截污,水质改善。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6月底前,后六段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管网收集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2.全面清理后六段村庄坑塘水面漂浮物和周边垃圾及秸秆等废弃物;20226月底前,实施完成坑塘清淤和护坡,岸边绿化,进行小流域沟渠和坑塘水系连通,对农田退水沟渠实行生态化改造,肥水不入河,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彻底解决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全面提升水质。

3.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长效保洁制度,确保整治成效。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最高检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五段镇郭庄西550米农药化肥大量施用、秸秆腐烂、残留的农药化肥污染地表水;沿湖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910日现场检查时河面漂浮物已清理。该村农村污水设施未运行,管网覆盖不到位。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五段镇

整改目标:实现五段郭庄村村庄污水收集处理,沟渠水质全面改善。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6月底前完成郭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管网收集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2.20226月底前,完成村庄周边的沟渠清淤整治,周边农田退水沟渠生态化改造,有效控制农药化肥污染。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最高检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郭庄北150米水体富营养化;水生植物因缺乏管理而造成的水体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农药化肥污染地表水。910日现场检查时该村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管网覆盖不到位,污水处理站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排。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五段镇

整改目标:实现郭庄村北坑塘控源截污,水质改善。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郭庄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管网收集工程建设,加强水质管控与日常监测,从源头上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2.20226月底前,完成郭庄村北侧坑塘清淤和岸线整治,实施水系贯通,同步实施周边农田退水生态化治理。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最高检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沛县五段镇许口村南270米沿沟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913日现场核查时五段港河南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北侧污水处理站已建成,管网目前正在铺设中,预计9月底完成接管。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五段镇

整改目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

整改时限:202211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五段镇许口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管网收集工程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2.对许口村南沟渠进行清淤和岸坡整治,周边农田退水实现生态化治理。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⑭“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沛县五段镇三官庙东农药化肥大量施用、秸秆腐烂、残留的农药化肥污染地表水;沿湖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沟渠为孟庙中沟,紧邻农田,913日现场核查,属地每天对河道秸秆进行打捞,污水处理厂站体已建成,管网正在铺设。正在整改中。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五段镇

整改目标: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农田、沟渠生态化系统改造。

整改时限:202211月底

整改措施:

1.加快五段镇三官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管网收集工程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2.对村庄沟渠进行清淤和岸坡整治,清理两侧垃圾和废弃物,高标准打造村庄生态河道。

督办领导:仝玉彪

督办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

最高检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安国镇二郎庙村沿沟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911日现场核查,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但尚未建成启用。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安国镇

整改目标: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6月底前,安国镇二郎庙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管网收集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3. 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长效运维机制,确保治理成效。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⑯“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沛城街道店子村东180米沿湖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工业企业设置排污口、偷排废水。913日现场核查,周边企业已经查封,该村正在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预计11底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沛城街道

整改目标:沿湖村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取缔污染企业。

整改时限:202211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11月底前,完成店子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2.20223月底前,完成荆湖皮鞋厂清理取缔,封堵河道两侧排污口及农田退水口,防止污水流入河道。

4. 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落实河湖长制和网格化环境监管。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⑰“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刘寨村沿沟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913日现场核查,刘寨大沟水体富营养化,周边农村计划拆迁,计划年底前拆迁完毕。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汉源街道、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刘寨大沟沿线居民区拆迁任务,开挖疏浚刘寨大沟。

整改时限:2022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拆迁工作,20222月底前完成沿线拆迁任务。

2.实施刘寨大沟的开挖疏浚工程,改善刘寨大沟河道水质,实现碧水绕城、水系贯通。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⑱“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镇花园村工业企业设置排污口、偷排废水;沿湖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采煤企业废水、尾水排污。913日现场核查发现王桥河水质感官差,河面及岸边有大量垃圾未清理,岸边有生活污水直排王桥河,河周边未建设污水管网。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整改,实现王桥河水质改善。

整改时限202211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3月底前,完成大屯花园村3家塑料编织厂内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利用,封堵入河排污口。

2.对沿线涉及的大屯洗煤厂厂区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确保污水全收集、不外排。

3.加快王桥河周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202211月底前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和入户工程建设,污水设施正常运行。

4.对王桥河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5.对周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⑲“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镇刘庄至新城区工业企业设置排污口、偷排废水;沿湖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采煤企业废水、尾水排污。913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区域附近卜楼桥河道感官较差,河面漂浮大量浮萍;污水管网未覆盖刘庄村。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大屯至新城区区域的污水收集和处理,封堵企业入河排污口,实现河道水质改善。

整改时限202211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开展大屯街道刘庄至新城区工业企业和居民区排污状态调查,污水全部接入管网,确保污水不入河。

2.加快周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202211月底前完成刘庄村污水收集管网和入户工程建设,污水设施正常运行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⑳“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西平乡大屯镇六营村南220米工业企业设置排污口、偷排废水;沿湖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采煤企业废水、尾水污染。98日现场检查,沿河企业万特达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有生活污水汇入大屯港河。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企业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确保污水不入河。

整改时限:202211月底前

整改措施:

1.认真排查微山县西平乡六营村南220米工业企业排污状况,协调微山县联合执法,取缔封堵非法排污口,严防企业偷排废水。

2.封堵万特达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整治该企业沿大屯港河排污口及岸线修复,企业厂区内部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污水收集和集中式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接入村庄污水收集管网,严禁排入大屯港河,202210月底前完成整改。

3.加快周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202211月底前完成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和入户工程建设,污水设施正常运行。

4.大屯街道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对大屯港河沿线工业和生活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控源截污,污水不得直接入河

5.加强对企业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21南四湖专案卫星遥感第二批线索,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龙固镇头道圩子工业企业设置排污口、偷排废水;沿湖周边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直排;采煤企业废水、尾水排污。913日现场核查发现徐州国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龙固镇

整改目标:完成村庄生活污水集中治理,杜绝污水直接入河,取缔非法排污口,实现河道水质改善。

整改时限202211月底前

整改措施:

1.认真排查沛县龙固镇头道圩子工业企业排污状况,取缔封堵非法排污口,借助专业化技侦设备,加强对偷排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企业偷排废水。

2.加快沿湖周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202211月底前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和入户工程建设,污水设施正常运行。

3.徐州国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污口已封堵,污水接入镇级污水收集管网集中处理,对道路沿线工业企业全面排查,确保污水纳管处理,杜绝污水直接外排。

4.龙固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加强常态化巡查和日常检查,全面排查徐沛河沿线工业和生活污染源,采取控源截污措施,确保污水收集处理,不得直接入河。

5.加强对企业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治污减排工作,从源头上堵住污染源。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问题32:沛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力,重显绩、轻潜绩,《沛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执行不严,至2020年仅完成既定目标的44.6%。污水收集最后一公里重视不够,雨污混流问题突出,源泉、新城区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汛期清水进清水出佀楼河、正阳大沟等多条水体劣V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低于排放标准。

牵头领导:朱信勇、王建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住建局

整改目标:2025年底,城镇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实现污水不入河、外水不进管、进厂高浓度、减排高效能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排水规划,大力实施市政管网建设,确保202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市政管网全部实现雨污分流,新建、改造污水管网87.4公里。

2.科学制定《沛县城镇污水处理运行效能提升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攻坚行动,系统谋划解决城镇市政管网、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小街小巷、小散乱排水户等雨污混流问题,彻底解决汛期清水进清水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等问题,全县水体环境持续改善。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划区域、分年度集中整治,做一片成一片。将城区划分为5个达标区,2022年底完成总计划的33%2023年底完成至总计划的55%2024年底完成至总计划的80%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镇区以相邻镇为单元划分为4个达标区,2022年底完成总计划30%2023年底完成至总计划的60%2024年底完成至总计划的80%2025年底全部完成。

3.对督察交办的朱寨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28mg/L),污泥存放池建设不规范。龙固园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低,存在大马拉小车现象;进水浓度低,需要投加碳源维持运行的问题。开展雨污水管网建设与整治,着力解决管网的错接、混接、漏接等问题,提高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限期改造朱寨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存放池,保障污泥存放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污水处理厂进水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问题33:沛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在码头整改工作中把关不严、执法不力,保留的7家码头均存在环境问题。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建立交运、环保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消除码头环境问题隐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提升综合整治水平,对苏鲁粮食现代物流港口码头、小营港、天安码头、双通码头、龙杰港、东原港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找出深层次原因,强化系统性治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把项目审批关,杜绝违规审批,对违规审批项目依法依规注销许可证。建立码头治理领域责任追究机制,压紧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3.强化督查考核,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4.建立公众监督平台,及时公开码头环境监测数据,设立公众来访、来电通道,对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建成环境友好型码头。

5.根据《沛县内河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月行动方案》对全县范围内非法码头清理取缔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防止问题反弹。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苏鲁粮食现代物流中心码头:现场检查发现扬尘在线监测仪测量数据失真;砂石堆裸露、覆盖不到位;门前道路泥泞破烂。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杨屯镇

整改目标:港口码头规范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苏鲁粮食现代物流港口码头更换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裸露砂石全覆盖,加强抑尘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门前道路列入杨屯镇2022年度实施计划,按期完成道路修整。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小营港:现场检查发现沿码头作业带护轮坎内侧未设置排水沟;危废库建设不规范,未做防渗和分区;危废贮存不规范,未张贴标识,与垃圾混合存放;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异常。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港口码头规范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小营港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水沟;更换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改建危废库,按要求做好防渗和分区存放,确保危废标识张贴准确、贮存规范。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天安码头:现场检查时沿河雨水围堰未建成。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龙固镇

整改目标:港口码头规范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天安码头限期完成沿河雨水围堰建设,确保雨水不进入河道。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双通码头:现场检查时冲洗水及雨水收集系统不健全,硬化不到位,地面凹陷。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龙固镇

整改目标:港口码头规范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双通码头限期完成冲洗水及雨水收集系统,地面硬化到位。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龙杰港:现场检查发现未设置排水沟;危废库建设不规范,未做防渗处理;危废标识张贴不规范;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异常。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汉兴街道

整改目标:港口码头规范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龙杰港限期完成排水沟改造,规范改建危废库,按要求做好防渗和分区存放,确保危废标识张贴准确、贮存规范;对扬尘在线监测进行维护调试并正常运行。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问题34:西集港已多年不具备码头功能,仍将其纳入整顿规范类;西集港配煤场无环评手续,大量煤炭、煤泥露天堆放,雨污不分,污水直排外环境,直接影响徐沛河水质。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限期清理堆场内煤炭煤泥,取缔西集港。

整改时限:2022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依据交通运输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注销西集港港口经营许可证。

2.完成西集港场内煤炭煤泥清运,拆除西集港有关建筑,完成堆煤场地生态修复。

3.加强辖区内的港口码头规范管理,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擅自扩大港口经营、违法用地、无证无照经营以及安全生产、防洪、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符合规划但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港口,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对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但证照不齐全的内河港口码头,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省、市港口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规范经营。

4.加强港口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开展经营资质年度核查,确保核查对象全覆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总体要求,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港口经营人信用档案,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港口经营人,加大惩戒力度,及时将相关处罚信息录入全国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5.会同相关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强制装卸、垄断货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其提供的港口服务,维护港口经营市场秩序。与海事、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船舶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建立健全港口经营人和港口设施基础数据库,并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数据共享。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问题3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西集港配煤场长期违法占用90亩耕地问题疏于监管。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对违法行为限期查处并整治,恢复土地耕种条件。

整改时限:2023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全面从严,突出重点,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2.20222月底前完成违法占用的90亩耕地上的煤泥清运、复耕、恢复土地原状等工作。

3.20224月底前完成对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5月底前恢复耕种条件;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开展土壤修复工作,20236月底前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5. 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属地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执法监察前哨作用,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对全县违法用地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提出整改方案,督促属地政府分类处置,全面整改。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问题36:抽查城区及周边9条河道,7条为劣V类,老沿河2018年以来历经两次治理,水质类别仍未提升。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沛城街道、汉源街道、汉兴街道

整改目标:全面消除城区及周边黑臭水体,河道水质持续提升。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全部封堵老沿河排污口,并铺设老沿河两岸的截污管网2公里,实施香江花城小区雨污管网改造,进一步理顺小区车库、阳台洗衣水私接乱接导致的雨污串通情况,20225月底前完成;实施汉润路雨污分流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

2.按照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活水循环、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的技术路线,2021年底完成新城区正阳大沟、老沛龙公路沟、佀楼河黑臭水体整治。

3.2022年底完成新城区正阳大沟、佀楼河、石灰窑大沟、老沛龙公路沟、刘园大沟等河道曝气推流装置或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水体质量。

4.2022年底前完成老城区一号沟、二号沟生态河道建设。

5.加强长效管护,加强巡河、交办、督办、整改,强化河道保洁,保持水面清洁,持续提升城区市政雨污水管网专业化养护质量,加强治理后水体的持续监控监测,防止返黑返臭。

6.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河道治理,从水面清洁、岸坡整洁等8个方面开展河湖空间治理,封堵排污口,清除河道乱建、乱占、乱排等三乱问题,落实管护经费,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及时打捞河道岸坡垃圾、水面漂浮物,努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环境。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问题37:镇级河长巡河走过场,只关注干流不关注支流。孙洼大沟镇级河长巡河照片重复使用;老沿河镇级河长巡河地点连续数月不变,生活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未及时发现。

牵头领导:朱信勇

责任单位:水务局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履职要求,确保河湖两违三乱问题动态清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县河长办对孙洼大沟、老沿河责任河湖长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问题。

2.定期召开全县各级河长会议,要求各级河长立行立改,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3.督促河长履职尽责,按照县级河长按一季度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的要求,做好巡河常态化工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强化落实责任,明确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把落实河湖长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形成各级主动抓、主动查,主动管、主动办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杜绝责任落实上的乏力症,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整改,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动态清零,彻底整治河湖存在的各类问题。

5.加强督导考核,县河长办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督促各级河湖长完成相关工作,定期考核,加强督办。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问题38:沛县未按2017年实施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编制湿地保护规划。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整改目标:限期完成《沛县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整改时限:20229月底前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保护摆在第一位,全面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

2.搜集《沛县湿地保护规划》相关资料,依据《徐州市湿地保护规划》待批成果,启动《沛县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3.认真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开展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规划编制工作,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微山湖湖西湿地(沛县)风景名胜区位于南四湖西岸沛县境内,主导生态功能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列入生态管控空间范围为级坝以北范围为:东起微山湖徐州市控制线。级坝以南范围为:东起苏鲁省界,西至京杭运河东1000 米处,南至铜山区,北至山东省鱼台县,管控面积177.5平方公里。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较多人为活动。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南四湖(沛县涉及微山湖、昭阳湖)内存在较多的人类开发活动。全县共有围田51886亩、无证养殖19897亩、居民点130亩等开发活动。二是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不到位。违规建设伟科特光伏发电、亿通光伏发电、红日光伏发电、交通局旅游码头、千岛湖湿地旅游示范区,3个光伏项目在2013年《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规划》出台后建设,占用微山湖区土地约1300亩,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运局、五段镇、魏庙镇、湖西农场、杨屯镇、龙固镇等

整改目标:加强微山湖湿地生态保护,清理违规养殖、网箱养鱼、违规建筑等环境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环境准入,坚持依法依规审批。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针对微山湖湖西湿地(沛县)风景名胜区存在的较多人为活动和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不到位等问题,202212月底前形成整改方案,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2.按照《关于徐州亿通10MW光伏发电等6个项目整改意见的函》(沂局水政安函〔202027号)要求,优化及拆除阻洪设施,督促企业补偿建设项目占用的库容,拆除化粪池。会同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下级湖水利管理局、徐州市河长办等部门联合验收

3.强化对微山湖湖西湿地(沛县)风景名胜区常态化环境管理,加强洪水风险防控管理。并对生活垃圾、污水、固废等分类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问题3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国重要湿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不明、监管不力,江苏涵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长期在湿地内从事种鸭非法养殖,污水超标排放。经监测,养殖场附近湿地水质总磷浓度超过地表水类水质标准5.5倍。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安国镇

整改目标:明确管控范围、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取缔管控区范围内的非法养殖。

整改时限:20229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开展安国重要湿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勘界定标工作,进一步明确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2.对江苏涵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规畜禽养殖项目全部拆除、整治到位;进一步加强安国重要湿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监管,对违规畜禽养殖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3.持续推进标准化养殖,引导小散养殖场户有序退出,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通过堆肥发酵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利用,持续加大粪污处理中心建设,实现养殖场粪污有效收集和达标处理。

沛县三环水务有限公司日处理污水约3万吨,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要求,将尾水导入安国湿地,进一步加重安国湖水体污染。

牵头领导:朱信勇

责任单位:水务局

整改目标:尾水排入尾水导流工程,不再进入安国湿地。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开展对三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尾水导流工程可行性的论证工作,20226月底前完成。

2.根据论证结果,确定实施方案,实施尾水导流工程,确保202212底前完成,确保安国湿地水质安全。

督办领导:徐正冲

督办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问题40:江苏昶华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环评文件弄虚作假,沛县生态环境局把关不严,违规予以审批。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分类处置违规审批项目。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依法责令4家企业限期整改提升,确保符合生态管控区规划要求,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处置。对江苏昶华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涉及到的江苏博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山西明略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全面排查安国湿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内所有建设项目,根据排查情况,对照生态管控区项目准入条件,分类提出整治意见,符合生态管控区要求的,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生态管控区要求的限期退出。

3.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技术复核制度,在涉生态空间管控区项目建设前严格执行环评程序和履行专项环评申报审批手续,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发生。

督办领导:贺伟

督办工委环资城建工委

问题41:沛县推进南四湖徐庄(微山湖)水源地达标建设不力,东原港排水改向工程、南侧造船厂搬迁应于201412月底完成,截至督察进驻仍未启动。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取缔巨东造船厂;完成水源地迁移,满足水源地保护达标建设条件。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21月底前完成东原港排水改向工程的验收。

2.20221月底前完成南侧巨东造船厂的清理取缔。

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按照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管控要求,坚决清理红线管控区内违法项目。

4.20221月,启动水源地迁移论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2023年底前完成水源地迁移工程。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42:东原港、东原选煤厂违反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在准保护区内设置煤场,煤炭露天堆放。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严禁煤炭露天堆放;启动水源地迁移,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清理露天堆放的煤炭,所有煤炭必须进入煤仓储存并做好扬尘管控工作。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露天煤场,煤炭禁止露天堆放。

2.202312月底前完成水源地搬迁工作,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4. 建立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建立部门联合巡查制度,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环境监管,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隐患。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43:东原港批复岸线870米,实际占用约1300米。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违法占用岸线整改。

整改时限:20225月底前

整改措施:

1.核查东原港已批的870米港口岸线具体位置及实际占用的1300米岸线具体位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对东原港违规占用岸线事实进行立案查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

3.按照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和《徐州港总体规划》,对全县内河流域内的岸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不符合规划使用岸线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清理,并加大生态修复力度,避免非法占用岸线死灰复燃。对符合规划的码头开展实际使用岸线核查工作,建立健全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岸线资源集约管理、优化配置、高效利用。

4.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岸线使用情况开展动态监控。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44:沛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发展部门对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发活动一路绿灯,违规审批(备案)苏北物流园沛县港自动化物流仓储项目。

牵头领导:张波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树牢生态红线保护意识,依法依规严格项目审批,对违规审批责任人严肃追责。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等部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强化用途管制,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项目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

2.实施徐庄(微山湖)饮用水水源地迁移工作。

3.针对矢量数据(9.4平方公里)与苏政发〔201874号)、苏政发〔20201文件中文字表述规模(19.63平方公里)规定不一致问题,进一步核实核准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范围及面积。

4.严格落实国家级生态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和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建立审批会商机制,杜绝违规审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建设项目。

5.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三家部门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45:全县5家煤矿均有部分采矿范围位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大屯煤电公司、张双楼煤矿

整改目标:督促5家煤矿按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编制有序退出方案,按照批准的有序退出方案做好监管工作。

整改时限:20236月底前

整改措施:

1.督促孔庄煤矿、徐庄煤矿、姚桥煤矿、龙东煤矿和张双楼煤矿5家煤矿20236月底前编制有序退出方案。

2.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管,监督煤矿企业按照退出方案落实整改。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46:徐庄、姚桥等煤矿生产规模和工艺与环评文件要求有较大变动,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屯煤电公司

整改目标:完善环保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孔庄煤矿和徐庄煤矿后评价20224月底完成,姚桥煤矿环境影响评价202212月底完成。

整改措施: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部门20219月联合出台的《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责成企业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后评价工作,按期完成整改。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47:矿井水处置不规范,张双楼、姚桥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低于80%

牵头领导:辛松、朱信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大屯煤电公司、张双楼煤矿

整改目标:规范处置矿井水,提高矿井水利用率。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全面核查张双楼煤矿、姚桥煤矿、徐庄煤矿、孔庄煤矿、龙东煤矿5家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情况,分类提出整改措施。

2.加强矿井水规范处置,矿井水经处理厂处理后用于井下注浆、地面防尘、园林绿化,确保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0%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48:煤矿企业50万吨煤矸石露天堆存,2017年省环保督察交办徐庄煤矿东侧晒煤场地未取缔到位。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安国镇、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建设储运煤矸石大棚,徐庄煤矿东侧晒煤场地清理取缔并复绿。

整改时限:2022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张双楼煤矿露天堆放的50万吨煤矸石,先采取全覆盖、洒水降尘等应急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

2.加快排矸系统、储存大棚的建设进度,确保20221月底前完成,煤矸石全部进棚,彻底解决煤矸石扬尘污染问题。

3.徐庄矿东侧晒煤场坐落在大屯街道境内,20222月底前完成煤泥晾晒场的清理及复绿工作。

4.探索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建材、复垦回填、煤矸石山无害化处理等新路径,提高资源无害化综合利用率水平。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49:全县10.5万亩采煤沉陷区仅完成修复3.37万亩。

牵头领导:王建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属地政府

整改目标: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率达到70%以上。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围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优化编制《沛县采煤塌陷区“十四五“生态俢复规划》,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以规划引领开展采煤塌陷地综合整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2022年底前完成采煤塌陷地修复和综合利用2.643万亩,总面积将达到6.013万亩。

3.实施2022—2025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内项目3治理修复采煤塌陷地面积1.21万亩。其中杨屯洪福湿地生态修复工程9000亩、徐庄矿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工程1300亩、龙固镇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三期工程1800亩。

4.抢抓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机遇,立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实际利用采煤塌陷地塌陷深度较深的区域发展绿色新能源产业,利用河湖资源发展生态保护型产业。

5.建立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督促矿山企业履行谁破坏、谁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治理义务。确保十四五末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率和生态修复率达到70%以上。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50:全县只有82家企业纳入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

整改目标: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

整改时限:20225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开展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单位大排查,建立企业排查清单,2021年底前139家企业纳入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20225月底前所有排查清单内企业全部纳入监管系统。

2.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3.提升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建立生态环境、公安、应急、消防、交通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共享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环境违法行为。

4.对督察交办的沛县18家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仅有2家完成,有7家尚未开始调查工作的问题。限期20222月底前完成1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余2个待企业拆迁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加强重点行业关闭退出地块监管和治理修复,深入细致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计划调查的重点行业关闭退出地块全部纳入2022年调查计划,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51:沛县鼎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接收处置徐州天成氯碱有限公司废盐泥。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龙固镇

整改目标:对废盐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可行性进一步论证分析,确保无害化处置。

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

整改措施:

1.根据《徐州天成氯碱有限公司固废堆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鉴别报告》及《沛县鼎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行性论证》结论,对废盐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可行性进一步论证,确保处置行为合法合规。

2.加强对未处置废盐泥的日常管理,建设物料大棚入库存贮,防止废盐泥堆场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龙固镇负责监督和督促沛县鼎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解决废盐泥处置问题确保2023年底前处置完毕。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52:徐州顺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洗渣污泥被倾倒至大屯水泥厂北侧草场。

牵头领导:辛松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大屯街道

整改目标:清理草场洗渣污泥,开展土壤污染情况检测,切实管控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20225月底前

整改措施:

1.责令徐州顺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21月底将非法倾倒的洗渣污泥清理完毕。

2.严格管控环境风险,20225月底前完成倾倒地块土壤污染情况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3.属地政府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常态化巡查、不定期抽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问题53:沛县水务局监管履职不到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敷衍整改,2017年至20219月,约8万吨污泥被非法倾倒至鹿楼镇、河口镇等地。

牵头领导:朱信勇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鹿楼镇、河口镇

整改目标: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对负有污泥监管职责的责任人依纪依规启动问责程序。对涉事违法的沛县三环水务、源泉水务、兴蓉水务3家污水处理企业及徐州园山物业污泥处置企业、燕松运输服务部污泥运输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2.202110月已将非法倾倒的污泥转运至有处置资质的徐州天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入库储存,逐步进行综合利用。

3.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倾倒污泥的地块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分析,监测报告认定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4.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各自职责对污泥处置实行全过程闭环监管,严格执行生产、运输、接收、处置四联单转移制度。

5.20226月底前,由光大垃圾发电厂完成污泥处置干化设施建设,污泥经干化后焚烧处置。建设未完成前,暂由沛县光大垃圾发电厂和沛县天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协同应急处置。

督办领导:梅良杰

督办工委预算和经济工委

沛县人大常委会督办生态文明建设具体问题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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