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09-01 访问量:
——2022年8月30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为全面了解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推动代表建议的进一步办理和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正冲带领调研组,以现场查看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分别对县政府办、城管局、教育局、公安局等12家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总体来看,县“一府一委两院”及各有关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扎实有力,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提高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实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提出代表建议312件,共有48家主办单位和18家协办单位,其中城管局、交运局等9家部门承办建议222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1.2%。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312件建议已全部办复。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以下简称“A”类建议)245件,占建议总数的78.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以下简称“B”类建议)51件,占建议总数的16.3%;受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以下简称“C”类建议)16件,占建议总数的5.1%。
(一)各单位承办建议分布情况一览表
承办分类 |
承办单位及具体承办建议数 |
10件以上 (含10件)9家 |
城管局43/3,交运局38,农业农村局28/4,教育局26/8,住建局24/3,经发局19/1,公安局16/7,自规局15/2,卫健委13/2, |
5-9件 (含5件)5家 |
人保局8/4,水务局8/1,商务局6/1,文体局5/2,政法委5 |
3-4件 (含3件)6家 |
财政局4/9,民政局4,朱寨镇4,生态环境局3/1,司法局3/1,河口镇3 |
2件(8家) |
城投集团2,供电公司2,三城同创办2,文明办2,信访局2,金融监管局2,大屯街道2,张庄镇2 |
1件(21家) |
安国镇1,编办1,工商联1,汉源街道1,机关事务管理局1,建服中心1,开发区1,景区管理处1,目标办1,沛城街道1,检察院1,市场监管局1,统计局1,退役军人事务局1,魏庙镇1,消防大队1/2,医保局1,应急局1,政府办1,宣传部1,人大办1 |
协办1件及以上 (2家) |
园林协办1,科技局协办1 |
(说明:“/”前数字为主办数,后为协办数。)
(二)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分类情况
代 表 建议数 |
办理结果分类情况 |
||
办理完结 A类 |
纳入规划, 正在办理中 B类 |
条件限制, 需下一步研究解决 C类 |
|
312件 |
245 |
51 |
16 |
占% |
78.5 |
16.3 |
5.1 |
从建议办理反馈情况看,代表对政府办理建议工作的满意率逐年提高。具体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办理力度不断加大。“一府一委两院”及各承办单位普遍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领办建议,协调问题解决,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县政府办认真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强化督查督办,创新工作机制,促进规范办理,提高了整体办理工作水平。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县城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建议办理工作。县住建局、卫健委、水务局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单位基本都明确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承办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推动问题解决落实。
(二)完善机制,办理水平不断提高。为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在建议预交办、疑难件会商协调、跟踪督办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注重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面商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如县公安局局,除了通过电话与代表联系沟通之外,还采用上门一对一面商的方式与代表充分交流,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建议的真实意图,认真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有效地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水平。同时,许多建议主办单位在加强与代表面商沟通的基础上,还主动加强与各会办单位的横向联系,共同协商办理工作。如县城管局在办理关于完善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机制的建议时,主动联合交警部门深入调研,对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合理规划停车位,联合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共同营造良好城市交通环境。
(三)突出重点,办理实效不断增强。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突出抓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将办理代表建议与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以工作成效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推动解决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如结合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县政府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健全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模式,实现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县村集体经济市里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县教育局出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坚持“两为主”政策,实行就读小学、初中无差别、零门槛,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想搜义务教育。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群众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社会民生一直是代表关注的焦点,办好民生建议有利于促进民生改善,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针对代表建议普遍关注的教育、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重要民生问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扎实推进,力求在问题化解上有突破,民生改善上有成效。针对代表提出的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县公安部门积极与学校对接联系,组织警力实地踩点踏勘,一校一策制定交通保畅方案,受到学校师生和家长的高度好评。针对代表提出关于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县住建局2022年,按照满足“四个启动条件”要求,继续对汉街片区等12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办理工作仍不平衡。多数承办单位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健全,办理程序规范。但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重答复、轻落实,对办理工作持“做通代表思想工作给个满意就可以”的态度;有的承办单位没有认真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也不积极主动与代表交流沟通,仅以书面复函一答了之;建议答复针对性不强,答非所问、回避问题、措施不具体、时间不明确等现象仍有存在;部分承办单位办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缺乏连续性,个别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经验不足,直接影响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联合办理仍待加强。联合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积极牵头协调办理,但有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责任意识不强,牵头协调不力,在未协调沟通的情况下,仅以职责所限为由答复代表,影响了建议办理成效。有的主办、协办单位在办理意见上互设前提,致使问题解决悬空。许多协办单位由于没有“满意度”的约束,对协办工作重视不够。
(三)落实情况仍需改善。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是检验办理效果的根本标准。但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代表建议的解决率不高。有的单位在追求代表满意率上积极主动,而在落实工作上却停滞不前。尤其是在办理一些涉及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建议时,许多单位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推托客观原因,而少有积极改进,甚至有的问题年年提,年年办,结果却还是一个样。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形式,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切实将思想上的重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争取办一件,成一件,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一要明确责任。主办单位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主动协调协办单位共同办理;对属于办理确有难度的,要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汇报,由县政府研究协调解决。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力度,注重在建议的科学分办、指导办理、妥善协调及狠抓落实上再下功夫。特别是对代表提出的涉及面广、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充分调研,提出可行性计划,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合力解决问题。二要注重配合。联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交流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三要坚持沟通。将沟通工作贯穿到建议办理的全过程,特别是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认真对待,属于解释不到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办理落实不够的,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落实。
(三)要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的落实力度。要将答复视为落实工作的新起点,切实付诸行动,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在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和建议转化率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近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使代表早日看到办理成效;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抓紧落实,加大办结力度,使计划尽早兑现;对受政策条件限制或其它客观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及时体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争取代表和群众满意。建议办理结束后,对落实了的问题可以邀请代表现场察看,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