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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活动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2-11-11 访问量:

为有力推动我县河湖管理工作迈上高水平化、规范化道路,11月1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正冲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鸿鹄园佀楼河、大屯街道顺堤河、大屯街道二级坝、龙固镇南四湖等地进行实地察看,现场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对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幸福河湖建设、“二违三乱”拆除、退鱼还湖等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县河湖管理相关方面的工作现状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水务局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县积极抢抓国家加快水利发展的重大机遇,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线,开展全域一体化、协同式治水,全力打造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风景线。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条例》贯彻落实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贯彻落实《条例》转化为工作实效,依法规范我县河湖管理秩序,开创河湖管护工作新局面。同时,代表们就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徐正冲在讲话中要求,加大《条例》政策宣传力度。要以河湖管护单位、涉河项目建设单位、河道沿线居民社区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网络转发、宣传栏张贴、彩页发放等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条例》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宣传互动,打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河湖管护法律法规。落实河湖长制管理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以落实各级河湖长职责任务为重点,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快速转向“见行动”,实现“见成效”。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信息共享、督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夯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切实加强河道管护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营造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职责任务落实的良好格局。强化河湖巡查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镇要建立健全河道管护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涉水涉河巡查力度,强化河湖日常执法监管和空间动态监管,开展岸线专项排查整治,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圈圩养殖、排放施工废水、设置围墙、挖筑鱼塘、堆放渣土、垃圾乱倒、打井取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取证,及时处理。树立河湖长制典型案例。进一步总结提炼基层工作思路新、方法措施实、实际效果好且可复制推广的具体经验做法,积极树立典型,通过推广宣传典型案例的方式,产生“一花引来万花开”的效应,学有方向、做有标尺、行有指南、赶有目标,形成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局面,持续改善我县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苗文倩   徐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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