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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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评议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10-26 访问量:

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下午14:30

地点:县法院魏庙法庭第一法庭

案号:2023)苏0322民初8582号

件名称买卖合同纠纷

审判成员:

审判长:翟志强

书记员:赵宇双

原告:王某伟,男,2000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翡翠名苑。

被告:周某,女,1990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某县张某镇某洼。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玉华,沛县正大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案情简介

原告因烘焙店转让而遗留一套烘烤设备以及展示柜台。2023年7月9日,原告与被告在闲鱼APP认识加微信,经双方协商一致以105000元的价格(包括运费打包费用)成交,2023年7月15日发货,原告收到被告15000元押金。被告在2023年7月19日收到货物后又转账给原告50000元,被告告知原告剩余款项因限额不能再转。2023年7月20日被告又给原告转账20000元,剩下20000元尾款被告告知原告打点清楚后给原告转账。2023年7月20日至8月3日被告未回复原告具体转账事宜。自2023年8月3日起,原告向被告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不接,被告无正当理由迟迟不归还欠款。

参加代表: 

史效强    王亚东    黄中纲    黄传栋    刘  彩   黄高锋

孙松青    杜姗姗    孙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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