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追偿权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4-11-26 访问量:
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4:30
地点:沛县法院栖山人民法庭第一法庭
案号:(2024)苏0322民初7728号
案件名称:追偿权纠纷
审判成员:
审 判 员:黄文文
书 记 员:孙 昱
原告:范一凡,男,1998年6月1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2199806104010,汉族,住沛县栖山镇后马村4组44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勇,江苏金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沛县栖山镇蒲庄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沛县栖山镇蒲庄。
法定代表人:张忠民,该村村支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明,江苏时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23日,被告在修筑村前道路时安排原告驾驶挖掘机从事挖树坑、铺设下水管道工作。施工现场由被告村副主任徐思峰指挥,原告在徐思峰指挥倒车过程中不慎将围观村民席远兰致伤。原告赔偿席远兰各项损失105000元。原告认为该赔偿应当由被告承担,原告多次催要未果。
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105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参加代表:
韩 艳 邢建飞 孟凡凯 刘 真 张亚珍
吕 辉 王 魁 王建峰 赵恒亮 石文菊
- 上一篇:旁听评议民间借贷纠纷案
- 下一篇:旁听评议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