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1-04-20 访问量:
时间:2021年4月20日
地点:
案件名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法官:李恋恋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韩某在郑州通过收购信用卡小广告,添加“伟哥”(身份不明)微信并线下见面,双方约定以每张信用卡及信用卡绑定的手机卡、网银U盾、密码等信息资料为1套、以每套每月租金人民币500元的方式出租后,被告人韩某以个人名义办理信用卡3套,让其朋友、亲戚马某、刘某、刘某、马某、吴某办理信用卡共计13套,并将上述信用卡及信用卡信息资料共计16套分两次非法提供给“伟哥”使用。被告人韩某收取“伟哥”支付的信用卡租金人民币2500元。2020年7月,被害人王某在沛县被电信诈骗人民币122035元,该款项被转入上述持卡人马某、刘某的信用卡内,后转出。案发后,被告人韩某于2020年9月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参加代表:曹厚生、陈萍、李红涛、刘传峰、赵绍仲、杜广仁、那兰、来洪侠、苗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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