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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识优秀代表的标准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1-15 访问量:



我国县乡人大代表是通过法定程序,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替选民表达心声的人。过去一年履职如何?评选优秀代表工作能够激励代表们争先创优,更好地履行职务。在评选过程中对优秀代表标准的把握大致应有三个方面。

首先要“乐意”。人大代表是一种法律职务,优秀代表应把代表职务当作事业,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具有很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乐意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乐意参加人大会议和各项活动,乐意为人民代好言、服好务,真心热爱人大工作、维护人大形象、树立人大威望。

 其次要“勤勉”。不能把人大代表仅当作为一种荣誉,优秀代表应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勤勉履职,有所作为。以昂扬的工作激情,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百姓疾苦,掌握实情,建言献策,模范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履好职、尽好责,自觉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口勤”。

第三要“奉献”。人大代表多为兼职人员,来自不同的岗位,有人大工作和本职工作两个方面,其肩上担子自然要重。优秀代表应不讲回报讲奉献,严格要求自己,主动牺牲更多的休息时间,付出更大地精力,切实把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好,以忘我的精神状态,积极做好人大工作,同时干好本职工作,若人大工作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时要妥善处理好,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双提升。

                                        (农经工委 蒋正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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