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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逐步完善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10-29 访问量:
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是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也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在近几年的摸索和实践中,沛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不断完善和修订审查制度和方法,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备案审查心得:
把握三个始终:一是始终把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使命。二是始终把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三是始终把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实现依法治县的重要举措。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备案流程到位。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流程,对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造册。二是依法审查到位。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组织讨论,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确保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三是反馈意见到位。规范性文件有违法情形的,建议制定机关自行修改或者废止,并将修正的规范性文件再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实行事前研讨制度。在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政府召开的制定文件座谈会,共同研讨规范性文件的内涵、行文规范和报备程序,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实行事前预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领导小组成员员参加年初县政府召开的联席会议,听取当年将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报,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后,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例会制度。政府法制办与人大内司工委定期召开学习交流会,共同学习研究新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陈 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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