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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5-31 访问量: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5月下旬前往县司法局、公安局车管所、大屯街道、沛城街道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县“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县精神,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有效推进了我县的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一是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培训考核。三是坚持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理论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行为,带动了全民学法的积极性。

(二)积极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覆盖面。在增强群众参与性和加强普法阵地多样性建设方面下功夫。通过送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图书、光碟等法治教育学习资料、组织法律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家庭、监所、教堂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开设法律讲座,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活动。

(三)以纪念日为平台,开展各种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3.8”妇女节、“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全国助残日”等平台,开展法律宣传讲座、咨询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着力营造一个崇尚法治,尊重法律的社会环境。

(四)着重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成法治宣传合力。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加大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投入,持续深入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目前,我县镇级已全部完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村级90%的村(社区)完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县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9个,县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6个。

(五)坚持学用结合,突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县规划;二是县司法局和各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其职能和资源优势,围绕创建平安沛县开展了一系列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各镇、街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使公民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普法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使得普法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落实不够,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费时费力又费钱的普法工作,不愿投入,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治教育难以落实,导致劳动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强,“信访不信法”,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人、找关系或信访,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现象有待改变。普法工作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重点对象之间,开展不平衡的情况仍一定程度存在。各部门在普法经费支出、力量配备、活动开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我县普法工作从纵向上看,是“条条好于块块,县直好于乡镇,乡镇好于乡村”,从横向看,是“机关好于单位,单位好于社区,社区好于企业”。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相对滞后。

(三)诸多薄弱环节困扰普法工作。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矛盾层叠交织,普法教育工作也难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因而出现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工作盲点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或“盲区”,普法工作薄弱环节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四)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五”到“七五”,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普法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普法工作中“照本宣科”,法治宣传内容乏味、形式呆板、互动不足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没有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生动的群众语言,普法实际效果不明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五)普法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县普法工作面大、点多、线长,而法治宣传部门人员偏少。作为农村普法工作主要力量的乡镇司法所,也存在着人员不足(多数是1人所)的问题,我县虽组建了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普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等几支普法队伍,但作用发挥不理想,有的更是有名无实,长年不开展活动,普法资源亟待整合。二是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有待加强。当前,我县本级普法经费仅为每年5万元,普法经费捉襟见肘,制约了活动的有效开展。三是普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还未建立,导致普法工作“失之于软”,务虚而不务实。

三、几点建议

(一)要强化法治观念,着力提高对“七五”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法依法治理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事关我县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事关我县全面建设法治沛县目标的实现。各部门必须履职尽责,抓紧抓好,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同时,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实现法治沛县建设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宪法宣传教育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全体公民知晓有关法律知识,在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理念。要围绕供给侧改革,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策划好专项法治宣传。要深入宣传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和服务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要围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共享平安的氛围。要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治安、信访、调解、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三)要突出普法宣传重点,不断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把好公职人员初任、任职、定期法律培训关,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同时也要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推动法治宣传纳入公民教育体系,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等活动,要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注重对困境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四)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努力推进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式下,面对普法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在创新普法形式上多动脑筋、狠下功夫,要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治度,利用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系统、行业文化融合发展。要把法治元素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五)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在实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上级标准和实际需要足额保障。要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条件。要健全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体系,定期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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