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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8-31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围绕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题,人代工委从7下旬开始,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36件建议的交办签批、建议答复、协办转办及办理效果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着重对今年代表建议的办情况进行了认真客观的统计。8月1日至8日又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民的带领下,分别深入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水利局进行调研,并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面对面了解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同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总评为满意。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 建议及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6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5件,闭会期间1件,合计136件。经大会秘书长会议审查,提请大会主席团表决,决定60件议案全部作为建议办理,建议共涉及34家承办单位。县人大、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顺利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1、明确责任,及时交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县政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召开交办会,明确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承办人员具体落实,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精准办理,务求实效。这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积极主动,从建议的交办到落实科学合理、环环紧扣,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深入基层联系代表、走访代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办理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一些由于客观因素不能近期解决的,积极与代表沟通协商,制定建议办理工作计划,推动问题解决。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这次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来看,各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能够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牵头负责答复代表。协办单位也能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工作,认真研究,狠抓落实,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成效。

    二、建议办理结果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所提136件建议已经解决的78件,占建议总数的57.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43件,占建议总数的31.6%。因条件限制或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解决不了的15件,占建议总数的11%。截至2017年8月8日,共收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292份,其中,满意的282份,基本满意的10份。

    三、存在的问题

(一)建议本身质量不高。在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座谈中,大家反映突出的问题是:部分代表建议的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有些建议不具体、笼统、抽象,泛泛而谈,只是提出了问题,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缺乏可操作性;有些建议只涉及本单位和某一群众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不是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办理的价值不大;有的建议超越办理权限或与政策法规相悖而难以办理。

(二)承办单位重视不够。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代表建议的办理满意率较高,但办结率却不高。有的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有厌烦情绪,甚至嫌麻烦、当包袱;有的单位则把代表建议看成是信访件,看成是给政府挑刺,领导不积极出面解决,由办公室答复代表了事;有的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中重答复、轻落实,不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上下功夫,却把功夫用在与代表的沟通上,甚至软磨硬泡让代表“被满意”。

(三)办理机制不够完善。从调研的情况综合分析看,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不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办理机制不完善。对政府交办的代表建议办理任务没有及时研究部署,对个别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建议没有及时与政府办沟通,退回并重新交办;个别涉及多个承办单位或部门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职责不清,协调办理不力,存在推诿现象,实在推不掉就各自找理由一复了之,影响了建议办理时效。

四、几点建议 

(一)改进方法,提高建议质量。代表建议本身的质量直接影响办理的效果。要提高建议质量,一要抓培训。经常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组织法》等专业知识,并就如何写好建议的案由、案据和方案进行专题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二要抓调研。要经常组织代表就全县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特别是一些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的议题,要邀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与调研,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准确性和专业性。三要抓活动。要经常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的活动、会议,提高代表的知政参政渠道。要组织开展“三走三问”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访民情、助发展、解民忧,写出人民期待解决的高质量建议。

(二)提高认识,营造办理环境。思想认识提高了,行动上才能跟进,办理环境才会改善。要让“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人员知道办理代表建议,不能简单地你提我答,一复了之,而是把它当作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必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办理。要经常深入“一府两院”各联系部门,听取他们的办理工作汇报,指导他们的办理工作,提升其思想认识。要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关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提升“一府两院”办好代表建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完善机制,强化办理效果。“一府两院”要在巩固现有办理机制的基础上,拓宽办理思路,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对于一般建议,应由县政府副县长领办,承办单位负责人和一名承办人员具体办理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要详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及建议,取得办理工作的共识;对于办理结果为B类的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应组织代表进行视察督办,承办单位要制订出建议办理完成时间节点,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当面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查漏补缺,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政府要确定一个主办单位和几个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由主办单位负责综合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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