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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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9-06 访问量: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总体情况较好,在宣传学习《预算法》、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强化预算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有效举措,使预算编制、预算结构日趋合理,预算执行逐步规范,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尽管我县在贯彻实施《预算法》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预算法》的宣传广度深度不够,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审查和批准及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和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深化等问题。为推进《预算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预算法》宣传力度。要把《预算法》列入普法内容,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运用微信、短信及一些公众服务平台,有针对性的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宣传。通过专门培训、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地社会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对《预算法》地宣传,努力增强干部群众预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加强对预算及其执行的管理和监督。

二、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严格按照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将《预算法》作为预算管理的母法,依法做好预算管理工作。一是每年要提前安排部门预算和县级总预算,确保每年县人代会召开前的一个月将部门预算和总预算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预审。二是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督查,督促部门预算按时准确编制完成。三是积极组织收入,做实经济基础,做大经济总量。四是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有些项目的设立要量力而行,做到“无预算无支出”。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依法举借债务,有效控制债务风险。六是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预算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所有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注重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积极将预算编制的过程、方法、结果等依法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以及群众的社会监督。继续汇总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预算法》要求,明确预算单位执行主体责任,积极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

四、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的保障水平。在坚持依法加强收入管理基础上,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妥善安排支出。加强资金调度,重点保障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完善绩效预算考评机制,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项目建设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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